张掖高台县390万元生活补助惠及贫困寄宿生
高台县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全年发放补助资金391.78万元,惠及贫困学子6757人(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高台县各中小学校严格做好补助学生的评审、信息采集、公示等工作,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将补助资金真正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财政局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各镇财政所开设的“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专户”进行发放,通过强化监督检查,保证补贴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学生家长手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国家的惠民政策。
据统计,自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经济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高台县共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698万元,惠及家庭经济困难住宿学生75484人(次)。(胡冬梅、王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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