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9年前一起命案了不了的痛(图)
原标题:9年前一起命案了不了的痛
制图/武亚新
黄某家中窗户用铁丝网围了起来。
时至今日,9年前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某家属院内的一起命案,已经慢慢淡出人们的记忆。然而案发之后不断衍生出来的矛盾和屡屡叠加的苦痛,让当事双方的家庭成员及卷入此事的相关人员,都饱受折磨。
作为被害人丈夫的项某,承受着中年丧妻之痛,多年的眼疾连同他对生活的指望一样,越来越糟;而犯罪嫌疑人黄某,经司法鉴定,是一个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属无刑(民)事责任能力,在他的法定监护人父亲去世后,他用砖头砌严窗户,一个人过起了与世隔绝的日子。
A妻子惨遭邻居砍杀
2007年6月28日,这是时年49岁的项某不堪回首的日子,但也正是从这一天开始,他就再也没有享受过热闹幸福的家庭生活。
当年,为了方便照顾生病的父亲,项某和妻子搬到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和政路某家属院的父亲家中居住。但不久,妻子在家属院内,被患有严重精神分裂症的邻居黄某毫无缘由地持刀砍杀致死。
突发的凶案,让这个家庭坠入悲伤的阴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项某每日抱着亡妻的遗照,背过父亲默默流泪。
2016年11月25日,时隔9年之后,兰州晨报记者在项某家中见到了他。多年的眼疾再加上老胃病的纠缠,他的脸上除了凝重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血糊糊的场景,想起来就心痛,健健康康的一个人,就那样走了。”项某说,“到现在都不能接受,而且心里更觉得憋屈的是,凶手还不能收监,逍遥法外。”
项某告诉记者,两年前他的老父亲也病故了,现在就他只身住在这里,本来自己在别处还有一套住房,但是那套房在一楼,光线不好,住着心里很压抑。
更让项某难受的是,父亲的房子离凶手黄某家的住房仅两个单元之隔。不时看到的一切,都能让他的心情变得糟糕。
在这套40多平米的伤心之地,两位亲人先后离世,项某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通过收看电视节目度过,然后就是看报纸。卧室的高低柜上,放着多种治疗胃病、眼病的药品……
厨房墙角的案板上放着一个电饭锅,里面是昨晚的剩米饭,早上已经兑了水熬了一碗稀饭,但还是剩下一些,下一顿再继续吃。窗台上几个高高低低的豆腐乳玻璃瓶,看得出来,有的已经空了很久。
“不太会做饭。”项某沉默许久,又继续说,“凑合过吧,走一步看一步。”坐在老式的沙发上的他,常常习惯性地叹气。妻子走后,项某和儿子俩互相安慰,对于正当壮年的儿子,丧母之痛以及来自血管里的愤怒,并不比项某少,有时候甚至更猛烈难熬。
最终,经过一番商量,爷儿俩决定走民事诉讼之路,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就民事部分,项家父子将黄某的法定监护人老黄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对于项家来说,这是对黄某及其家人最无奈的控诉。“我是普通的老百姓,我除了通过这条路让他家(黄家)给我们一个公道,给妻子一个说法外,又能怎么样?”对于收入微薄的项某而言,经济上的困顿固然是客观存在,但他的言谈之间,却始终闪烁着话外之音。
2009年,项家父子拿到了兰州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的民事判决书。经法院审理后判令,黄某的法定监护人老黄给付项家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21.85万元。
B 21.85万元赔偿款执行屡屡受阻
法院民事部分的判决,让项某父子稍稍松了一口气,但是,此后执行过程中一连串的意外,让他们陷入更多的无奈和纠结中。
2009年2月24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黄某的法定监护人老黄却并没有主动履行。项家父子认为,老黄的无动于衷,在整个事件中无异于火上浇油。先前的杀妻(母)之火还没有熄灭,这又狠狠地加了一把柴。
当年4月20日,项家父子再次走进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项家父子来说,事情发展到这一步,这笔钱是非要不可。
2009年,黄某的父亲老黄79岁,当法院依法立案后,执行人员4月29日将第34号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送达被执行人老黄,并于当日对老黄作了询问笔录。
从这份询问笔录来看,老黄当时的状况也不容乐观。脑中风致一只耳朵失聪,视力每况愈下,日益衰老的身体,让他无力再监护儿子黄某。至于经济能力,老黄的退休工资除了要支付自己看病吃药的费用外,还要承担相继下岗的两个儿子的生活费。
但是,一桩命案悬在这里。黄家的处境并没有让项家父子就此而让步。
“将心比心,案发后,他们(黄家)为我们做了什么?这么多年了,他们连一个正式的、有点诚意的道歉都没有。”事隔9年之后,项某再提此事,那种失望的感情依然浓烈。
2009年7月2日,在法院的调解、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项家与老黄达成了一份执行和解协议,每月从老黄的退休工资中支付给项某赔偿款600元。按照这个还款进度,还清21.85万元赔偿款,需要30年。虽然很不现实,但至少证明了一件事:黄家是欠了项家的。
但仅仅只隔了4个月,老黄于同年11月14日因病去世,对项家的赔偿宣告中止。人去世了但房子还在,这是项家能得到补偿的最后希望。2010年11月14日,项家父子以被执行人老黄死亡,无法履行协议,要求对老黄的房屋进行冻结、拍卖。法院对老黄的房产冻结、查封后,查明老黄只有一套房屋可供执行,但该房屋由黄某居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老黄的房屋不具备执行条件,执行再度遇阻。
由于妻子被害,儿子无固定职业,自己单位效益又不好,赔偿金得不到落实,项某生活十分困难,抵触情绪日渐高涨,之后,多次上访并声称“要以命抵命”。
陷入两难的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面对超越当时能力范围的执行纠纷,只能反复做安抚工作,执行工作陷入了困境。
C司法救助难以弥合的伤痕
该案悬而未决5年之后,兰州铁路运输法院迎来了一个契机。在完成了从企业移交至地方的改制后,2015年,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疏通司法救助渠道,向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汇报,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项某,向甘肃省政法委申请了最高限额的司法救济。2016年11月25日,项某在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拿到了这笔司法救助金12万元。
拿到司法救助金后,项某长舒一口气,向法院表达了诚挚的谢意,他说,心里还是很安慰的,虽然离诉求里的金额有差距,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司法救助政策、没有法院的争取和努力,这笔救助金根本就没敢想过。
对于公安司法机关,安抚的不仅仅是项某的愤怒和不满,没有生活能力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同样令人难以释怀。 9年前案发后,公安机关曾经为黄某申请过一笔强制治疗的费用,但是2年后,这笔费用用完了,黄某从兰州市精神康复中心回家治疗。
在案发的家属院,记者看到,黄某的住房是在一楼,窗户最外面用细密的铁丝网围着,里面被隔起来的玻璃全部被打碎,只留下残存的玻璃碴子,透过一层粘上去的用废旧报纸糊成的遮挡,后面是用砖头垒砌起来的墙。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社区工作人员回忆,老黄去世后,他们曾经进去过黄家。里面的光线非常昏暗,家里都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家具。黄某的亲属隔三差五会过来照顾他一下。后来,从黄某的哥哥口中得知,黄某前段时间胯骨骨折,现在在兰州一家医院等待治疗。哥哥尽管照顾着他的衣食起居,但医疗费是一个大问题。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老黄去世后,社区为黄某申请了低保,每月600多元。黄某的哥哥现在的情况也很差,无业,离异,哥俩唯一的收入就是这笔低保款。
在刑事案件中,像黄某这样,因患有精神疾病而免予刑事责任的“嫌疑人”屡有出现。但由于大多数精神病患者家庭贫困,无力看管或对其医疗,导致这些人容易再进入社会,继续威胁他人的安全。
无疑,除了司法援助,如何妥善安置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患者并确保周围市民的安全,才是该案最值得关注的焦点。
新《刑诉法》从第284条至289条规定了强制医疗的法律执行程序,但是,在法条中并没有界定精神病人被强制医疗后,由哪方来支付治疗费用,那么费用究竟由哪方来埋单呢?
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宋小方律师表示,目前对政府强制医疗这一块法律层面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实践中有的病人被送至精神病院治疗,有的被家属领回家自行监管,还有部分病人释放后重新流散到社会,强制医疗制度效果并不明显。对病人送至精神病医院治疗的,医院费用问题也是一件尴尬的事。
文/图 记者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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