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精心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平台
我市大力推进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
10月下旬的下午4时20分,放学的铃声响了,五年级的学生王敏没有急着回家,她收拾了书包,急不可耐地向舞蹈教室跑去,休息一会后,她和同学们开始学习舞蹈。与王敏一样,喜欢剪纸的同学去了剪纸课外活动室,喜欢音乐的去了电子琴教室……这是榆中县定远镇定远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每天放学后的一幕。这些,只是我市的孩子们在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快乐成长的缩影。
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的部署要求,着眼于破解未成年人活动阵地不足的问题,解决未成年人放学后和节假日期间“失管失教”问题,采取项目支持、政府投入、社会捐助、学校自筹等方式,推进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条件。全市自建145所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其中52所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项目),实现了全市乡镇和中心校全覆盖。
建设情况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和文明城市测评
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如何进行,组织保障必不可少。这方面,我市坚持把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确保了工作的常态化,全市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文明办牵头、教育部门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文明办、教育、财政、文化、民政、体育、团委、妇联、科协、关工委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在资金、设施、人才等方面提供大力支持和帮助,齐心协力共同做好工作。各职能部门既各负其责,又紧密协作,使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实到工作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绩效联考制度等,搭建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直接沟通处理问题的平台,丰富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方式。
建设是第一步,如何在体制方面确保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的正常运转,建立督查机制必不可少。为此,市、县区两级将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情况纳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核标准和文明城市测评,纳入学校德育教育的评估体系。制定下发《兰州市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考核细则》,按照规划建设、组织管理、经费落实、活动开展、师资队伍、服务范围、运行效果等7类评估项目和39条内容及标准,采取材料审核、实地考察等方法,对建设项目进行量化考核。对少年宫建设和运行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察活动,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经验。
加大资金投入让运转更顺畅
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立之后,为保障其正常运转,资金投入不可或缺。为此,我市注重把资金投入作为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的关键环节,多措并举,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的多元化筹资模式。
首先,财政投入是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各级财政部门根据财力情况安排资金支持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我市从2010年开始,将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运行经费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市财政为每所乡村学校少年宫投入6万元、社区学校少年宫10万元建设经费,各县区配套投入2万元到5万元建设经费。建成后,市上每年为每所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按考核结果投入1到2万元运转经费,各县区配套投入2万元运转经费,为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和运转提供了保障。”市文明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社会力量的支持也在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的运转上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在这方面,我市采取冠名、挂牌等形式吸引社会捐助,引导公益基金、慈善组织等参与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例如,城关区坚持“一保运转,二保建设,三保特色”和“扶优、扶强”的原则,每年列支5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的正常教学、业务管理及精品特色项目支持,并采取争取财政资金投入与吸纳社会资金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活动场地、活动设备进行修缮、改造整合;七里河区、安宁区采取“政府拨一点、学校垫一点、共建单位帮一点、社会力量助一点”的举措,推进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建设。
与此同时,发挥学校自身优势也能为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争取来部分资金。在这方面,各学校因地制宜,主动而为,先迅速启动,后纳入规划;先自主投入,后上级补助;先因陋就简,后上档升级;先摸索经验,后常态运行。例如,城关区九州小学、西固区福利路第一小学、安宁区水挂庄小学等学校积极筹措资金,对校舍进行改造,采购活动器材,为少年宫顺利开展各项活动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包括中央专项资金在内,我市各级各类乡村(社区)学校少年宫已累计投入资金3千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