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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出台近郊四区物业费管理实施意见 物业调整收费标准 须经物价局核定

2016/11/15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编辑:狄东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出台近郊四区物业费管理实施意见物业调整收费标准须经物价局核定

  中国甘肃网11月15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范海瑞) 11月14日,记者从兰州市物价局了解到,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兰州市近郊四区物业收费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市政府决定向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适当下放物业收费的管理职能,适当提高物业企业申报物业收费标准的条件。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含前期物业)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将由区级物价部门初审、物价部门市级核定。”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狄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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