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顶层设计着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到2020年,我市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相关报道见11月7日《兰州日报》一版)
临近年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在一些行业、企业时有发生,在某些地方甚至成了习惯性的“高发区”。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这次兰州市政府出台《方案》,就是要在顶层设计上着手解决这一问题。《方案》汲取了不少有益经验,形成了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信将有利于推动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根本解决。
保证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首先在于制度的完善。此次出台的《方案》,提出要全面实行银行“一卡通”代发工资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劳务费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全市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于2017年底前实现银行“一卡通”代发工资全覆盖。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与“一卡通”两项制度的实施,解决了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的问题,配合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行,将彻底遏制黑心包工头侵占农民工利益的问题。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与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有很大关系。正是由于诚信机制的缺失,使很多企业拖欠工资后没有受到应有的处罚,违法成本太低。此次《方案》明确,要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各县区、高新区、经济区要加快建设全市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同时,要推进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逐步建立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守法诚信管理制度的完善,将极大强化政府对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成为戴在企业头上的依法治理的“紧箍咒”,倒逼企业完善自身管理机制,依法经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外,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也是保障《方案》能够落实的具体措施。今后,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被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了企业失信违法成本,使其在市场竞争中无法立足。这对守信企业是一种鼓励,而对失信企业则意味着难以立足,其针对性和震慑力都将促使企业不再敢越雷池。
当然,《方案》的实施必将有利于营造一个守信经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但对已经玩“跑路”的欠薪者一跑了之,现在,国家已经将恶意欠薪的行为列入刑法。2013年元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对这些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跑路老板”,执法部门应该运用各种手段展开“追逃”。只有让拖欠农民工工资者付出代价,才会让其对法律保持足够的敬畏。
农民工工资,不仅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方案》的实施使解决农民工拖欠问题有法可依,消除以前的许多执法的模糊地带。而执法部门今后也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来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无法必究,严格落实《方案》的规定,如此,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才能得到根本性扭转,直至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