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0月31日,甘肃省社科联、甘肃省社会主义学会、甘肃省政治学会、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与会者交流研讨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体会,并就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更好的服务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积极建言献策,充分体现了甘肃社科界的政治敏锐性、理论实效性和学术前沿性。本期理论版续登部分发言。
作者 杨建毅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为保证全党在思想、政治、组织、行动上的统一而制定的总章程,是立党、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它既说明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也为党员提出了明确的纪律要求和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中国共产党始终注重把党的自身建设作为一项伟大工程常抓不懈。十八大以来,以《党章》为根本,党先后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一系列制度,这些制度为全面从严治党确立了目标,拉起了警戒线,也架起了防火墙。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又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得以更加完善。
《准则》和《条例》的通过,实现了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它们的实施将有利于营造党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利于党经受住“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有利于党领导和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作者系兰州城市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