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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城区法院逮捕三名“老赖”

2016-11-04 09:05:53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飓风行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原标题:嘉峪关城区法院逮捕三名“老赖”

  中国甘肃网11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首席记者 董开炜)山东一家公司不仅欠债不还,而且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公司员工还围攻殴打法院执行人员。11月1日,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该公司职员耿佃贵、耿晓东、牟维西执行逮捕。

  耿佃贵、耿晓东、牟维西均系山东省淄博市恒台县人,系山东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其中耿佃贵系该公司办公室主任。

  2012年10月24日,原嘉峪关市人民法院判决山东泓昇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二十日内偿付甘肃红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货款165986元。因被执行人山东泓昇建设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2日名称变更为山东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山东天成公司),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变更山东天成公司为被执行人,并于同年6月12日委托山东省恒台县人民法院送达。山东天成公司提出执行异议,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裁定驳回其执行异议。此后,山东天成公司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该院审查后裁定驳回其复议申请。

  2015年10月23日,嘉峪关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或扣划)山东天成公司银行存款204084.32元,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2015年10月27日15时许,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前往山东天成公司执行,在执行人员向耿佃贵出示工作证表明身份后,耿佃贵、耿晓东、牟维西围攻、殴打执行人员,严重妨碍了法院执行工作。

  2016年4月13日,耿佃贵、耿晓东、牟维西被公安机关抓获,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16年4月13日被嘉峪关市公安局镜铁分局刑事拘留,4月29日被取保候审。11月1日,案件公诉到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后,法院决定对耿佃贵、耿晓东、牟维西执行逮捕。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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