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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提出分手遭“男友”纠缠“女友”防卫过当致其死亡获刑

2016-11-01 08:47:19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提出分手遭“男友”纠缠“女友”防卫过当致其死亡获刑

  中国甘肃网11月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董子彪) 打工期间,女子赵某某认识了谎称“神人”的武某某,武某某自称“会法术,能画符,让人得邪病治不好”,他以此为要挟和赵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后来,赵某某提出分手,武某某寻至对方家中两人发生争执后,被赵某某捅刺致死。10月24日,平凉中院依据案件实情,终审该案以赵某某犯故意伤害(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赔偿19414元。

  2012年农历九月,女子赵某某与被害人武某某在陕西省宝鸡市打工收玉米时相识,后武某某主动电话联系赵某某,并提出交往,赵未同意。此后武某某谎称自己会法术,能画符,让人得邪病治不好,以此纠缠要挟,称要用法术置赵家人于死地。迫于威胁,赵某某便答应了对方要求,遂与其交往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4年初,赵某某提出分手,武某某不同意,此后仍继续纠缠,赵某某便前去亲戚、朋友家躲避。

  同年8月25日,武某某找到灵台县赵某某家,打电话时赵某某未接。当日下午3时许,武某某发现院内只有赵某某一人,便翻墙入院。武某某辱骂赵某某并上前抓住其头发,两人撕扯在一起。期间,武某某欲拿放在石桌上割韭菜用的水果刀,被赵某某抢先将刀子拿在手里后捅刺对方,致武某某倒地死亡。2015年2月5日赵某某被逮捕。经鉴定,武某某系生前被锐器刺入心脏致大出血死亡。

  2016年6月15日,灵台县法院一审认为,赵某某为了保护自身身体不被侵害,抢先拿到刀子,有正当防卫的目的和行为,但其在与被害人争夺刀子过程中,致被害人身体多处受伤,并致其死亡,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对赵某某应减轻处罚。宣判后,赵某某提出上诉。平凉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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