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有房产证和不动产登记证具有同等效力
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做客《落实进行时》
中国甘肃网10月31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陈玮) 紧盯群众反映集中的民生问题,紧盯职能部门责任清单推进情况。10月30日,兰州市广电总台“落实进行时”节目如期开播,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方一俊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客《落实进行时》直播间,以“不动产登记,你需要知道的那些事”为主题与市民进行沟通交流,就“工作落实年”责任清单中的工作内容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
“不动产,到底是包括哪些范围?”“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有了房产证,还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吗?二者的区别在哪里?”……谈到不动产登记,很多市民对此知之甚少。在本期《落实进行时》节目直播前期,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从调查情况来看,不少市民对于不动产登记、转移等政策一知半解。
“市民原有的房产证和现在新办理的不动产登记证,在效力上是同等的。已有的房产证,在不进行交易、变更时,不用换领不动产登记证。”方一俊主任介绍称。面对市民存在疑惑较多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一一进行了解答。据了解,不动产登记,是我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目前,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可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的业务为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建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地役权、抵押权、林木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受理窗口设立在兰州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原兰州市房产交易办证大厅——城关区通渭路房地产交易大厦7楼)。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作为政府为民办事的服务“窗口”,其形象和服务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和威信。据了解,为了在全市如期开展不动产登记事务,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前期进行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目前各项登记工作进展顺利。方一俊介绍说:“从业务量来看,我们的压力非常大。近两个月来,全体登记人员基本不休假,每日加班加点的情况非常普遍。现在,每天正常的业务量在400件左右,高峰期甚至可以达到每天600多件。”节目直播中,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负责人表示,切实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水平。
在当天的节目中,还邀请媒体代表、社会观察员等,对大家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询问,并邀请市民通过热线电话8787666、微信公众平台“兰州新闻广播”等方式,和主持人、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现场交流互动,节目同步在兰州新闻综合频道、兰州广电网、爱兰州客户端进行视频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