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10月2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记者 张万宏)10月2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今年四季度,我市将举行城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本次听证会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5名,自愿参加听证会的自即日起,可携带有效证件到兰州市物价局政策法规调控处报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完成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住房和建设厅关于我省各市州“在今年底以前,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至不低于国家规定最低标准”的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拟于2016年第四季度召开兰州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人3名。听证人由兰州市物价局指定的工作人员担任,听证会主持人由听证人中的兰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兼任。本次听证会共设15名听证会参加人员。其中,消费者(6名)、经营者(3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相关领域专家、学者(2名)、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2名)。
据了解,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员中,消费者由市物价局委托消费者组织推荐,经营者、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由市物价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学者、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等其他人员由市物价局聘请。听证会参加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并保证能亲自参加听证会。
据悉,本次听证会还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选取旁听人员5名。采取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由市物价局按报名次序选取。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自即日起,携带有效证件到兰州市物价局政策法规调控处报名(市政府大楼11楼)。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11月4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