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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消协起诉水务的公益诉讼多多益善

2016-10-27 08:26:03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消协起诉水务的公益诉讼多多益善

  何勇海

  “用水人逾期不缴纳水费,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每日缴纳0.5%违约金。”这个看似小小的0.5%,在江苏省消费者协会看来太高,远超央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利息的标准。最近,江苏省消协向南京水务集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认为南京水务集团供用水格式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南京中级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该案是全国首例针对消费领域垄断类行业提起的公益诉讼,也是江苏省第一起向垄断行业“霸王条款”叫板的民事公益诉讼。

  逾期不缴纳水费的用水人,每日缴纳0.5%的违约金,到底高不高?让我们来看看今年4月江苏省消协发布的“2015年江苏四大公共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报告”,调查显示:江苏有七个地市供水人要求用户从逾期之日起每日缴纳0.5%的违约金,六个地市缴纳违约金比例是0.1%到0.3%;无论是0.1%还是0.5%,都远远高于银行收取逾期利息,“大约超过了5倍到25倍”;87%的受访者认为,水费缴纳违约金比例过高、不合理。

  而银行按日收取逾期利息,一般是万分之五,也就是0.05%。比如《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大致在0.05%到0.15%之间。南京水务集团向用水人收取0.5%违约金,比例明显过高。而且,0.5%的违约金都用到什么地方了,也是值得公众怀疑的。

  千万不要小看这个0.5%,“滚雪球”式地累计起来,还是挺吓人。“利滚利”的计算方式,使得用户拖欠水费时间越长,违约金也就越高。

  必须强调的是,水电气是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其属性首先是公益性,其次才是商业性,提供这些公共服务行业的企业,必须平衡好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的关系。当它们不能平衡好这种关系时,就需要更多的公益诉讼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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