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2018年起
县级城市饮水状况向社会公开
中国甘肃网10月21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记者 吕霞)10月20日记者获悉,《甘肃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
《规划》提出,全省将多措并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重点治理城市兰州市、白银市、金昌市、嘉峪关市和天水市禁燃区范围扩展到近郊。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的开采与使用,新建煤矿应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要加快建设与改造。到2017年,原煤入洗率达到80%以上。对中小型燃煤设施、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区域等逐步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到2017年,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建成区除必要保留外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兰州、白银、金昌、嘉峪关和天水市等重点城市燃煤电厂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钢铁烧结机脱硫设施综合脱硫效率达到70%以上。新建水泥新型干法生产线一律同步配套建设脱硝设施,实现火电行业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70%,水泥行业脱硝设施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2017年底全省基本淘汰黄标车。到今年年底,兰州市率先实现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7年底,全省其余市州实现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规划》提出,全省要全方位管制餐饮行业油烟污染和露天焚烧。对在市区道路、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和摆放饮食摊点、店外设置的炉灶、占道流动经营的饮食摊点,进行清理取缔。露天烧烤要定点经营,并推行清洁无烟烧烤。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及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二噁英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在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及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规划》确定,全省要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从今年起,地级城市每季度公开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及水质情况。从2018年起,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定期监测和调查评估。从2018年起,日供水1000吨以上或服务人口万人以上的农村安全供水工程,定期公布饮水安全状况。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与水平明显提高,确保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6.85%。2020年底前,取缔省内黄河、长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所有非法开采开发行为,以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