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出台
计划5年时间 建成国家重要新能源综合利用基地
中国甘肃网10月17日讯 10月14日,省发改委公开了《甘肃省创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甘肃省将通过开展新能源综合示范工作,使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建立新能源调峰补偿机制,逐步建立以新能源为主导的多元、低碳、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到2020年,初步建成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电特点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初步解决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弃风弃光问题。
截至2015年底,全省风电建成并网装机容量1253万千瓦
据悉,截至2015年底,全省风电建成并网装机容量1253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量的27%;光电建成并网装机容量610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量的13%;风光电装机加上851万千瓦水电装机后,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达到2714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量的58%。风光电建成并网装机分别位居全国第三、第一位。2015年,风电发电量127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的10.3%;光电发电量59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的4.8%;风光电发电量加上水电发电量336亿千瓦时后可再生能源发电量522亿千瓦时,占全省总发电量的42.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
四点不足制约甘肃省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认为,当前,甘肃省新能源产业存在新能源消纳不足、能源系统协调机制不健全、技术创新不足、辅助服务相对滞后等四点不足,成为制约甘肃省新能源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由于我省被新疆、内蒙古等新能源大省包围,临近外送几乎没有空间,长距离外送能力有限,加之省内外电力市场需求趋缓,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部分企业开工不足,用电需求不断下降进一步制约了新能源的消纳。自2015年起,全省风电利用小时数开始连续下降,目前全省弃风弃光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未来甘肃省将打造四大基地支撑新能源产业发展
对此,《方案》提出,未来,甘肃省将通过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在甘肃的创新和实践,“十三五”期间,前2年以消纳为主,后3年以发展为主,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将甘肃建设成为国家重要的新能源综合利用基地、新能源生产基地、新能源科技进步基地和新能源体制机制创新基地。
《方案》明确,大幅提高新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特别是,首先,将显着提升新能源发电利用效率,将新能源消纳利用放在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建设的首要位置,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到2020年,基本建立适应高比例新能源发电特点的电力调度运行体系,初步解决风电和光伏发电的弃风弃光问题。其次,提高外送电量中新能源发电的比重。充分发挥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的效益,尽早实现外送电力800万千瓦,确保年输送新能源电量占比达到40%以上。同时,还将提高新能源在电力供应中的比重,按照国家规划有序推动新能源开发建设,到2020年,新能源装机占电源总装机比例达到50%,新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另外,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达到25%以上。(兰州晨报记者范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