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2016—2017年度冬防目标任务确定
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54天以上
资料图片首席记者马军摄
中国甘肃网10月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首席记者 郭兰英)近日,《兰州市2016—2017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今年冬防主要目标任务是,全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9.4%(254天)以上,不发生人为因素引发的重度以上污染天气,城区PM10、PM2.5两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114微克每立方米和50微克每立方米之内,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四项污染物年均浓度基本稳定,月度排名及年度总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十大污染城市行列,让广大市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加洁净的空气、享受更多的“环境红利”。 ●任务:重点管控四大类污染源 2016—2017年度冬防工作从2016年9月27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共186天。重点管控区域为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及高新区定远镇和连搭乡、红古区平安镇、永登县树屏镇、榆中县和平镇和来紫堡乡、皋兰县忠和镇和九合镇,其他区域实行全面管控。重点管控对象为工业、扬尘、机动车尾气、燃煤和枯枝落叶及垃圾焚烧等四大类污染源。 ●动员实施阶段:9月27日—10月31日,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要求每周五组织开展全民大扫除;对各类施工扬尘源实行“一票停工制”;对两大煤炭市场24小时驻场监管;要开展小型工业企业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黄羊头、青白石、咸水沟、雁滩、大砂坪、和平、定远、忠和等区域。与此同时,各县区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各自辖区内燃煤锅炉提标改造工作。要完成餐饮业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要完成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任务,通过现场督办、环保资金扶持、专人驻厂监察等措施,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10月底前完成范坪电厂、西固电厂1#、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达到本市超低排放要求。 ●严防严控阶段:11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间,重点做好下工作: 对三大电厂、兰石化肥厂驻厂监管要严格企业“冬防”期间检修报批,六大重点监管企业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生产和环保设施的检修;10月15日前对市区内所有已完工的开挖路面全部回填铺油,对路缘石进行整修,减少道路扬尘;在近郊四区及周边县区的69个街道(乡镇)安装网格化大气监测设备,加密监测网格,及时发现和消除污染源头;在各城乡接合部及棚户区、城中村等区域全面推行集中点火、分散取火,配送引燃煤和洁净型煤;要严查露天烧烤,所有流动烧烤摊点必须入店或集中经营,室内烧烤需配备油烟净化设施。此外,要严控机动车尾气污染,在城区19个出入口设置卡口,拦堵过境大型货运机动车,查处尾气超标车辆,24小时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在城区行驶,严禁除特种车辆以外的“黄标车”在主城区行驶。 ●严控外来沙尘阶段:2017年3月1日—3月31日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要继续开展工业、生活面源、扬尘和机动车尾气四大污染源管控。在气温允许的情况下,近郊四区环卫部门洒水车辆全部上路洒水增湿,沙尘天气结束后立即组织吸尘保洁车辆上路吸尘,减轻外来沙尘与本地扬尘叠加污染。 ●措施: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区领导班子“一票否决” 指挥部办公室每日公布四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并按照综合指数每周、每月对四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公布,对四区排名情况每月进行通报,对连续三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约谈,对连续四周排名倒数第一且综合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不降反升的区进行问责。每两周在媒体公开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查处结果,形成高压严惩态势。 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考核,跟踪督办重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同时,按照污染物类别进行分类考核,四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的下降幅度,远郊三县一区的主要考核指标是各县区年均降尘量算术平均值。对不能按期完成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领导班子分别给予诫勉谈话和环保一票否决;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积极、措施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行动迟缓、阳奉阴违、得过且过的,转办事项未在限期内办结或考核中连续三次因同一问题被通报的责任人,按照“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原则进行问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