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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建成“四位一体”食药监管体系(图)

2016-09-19 10:54:56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甘肃建成“四位一体”食药监管体系

  我省在全国率先完成食药监管体制改革,释放出更多改革红利和监管活力

  省食药监局高建邦局长深入药业公司调研

  甘肃省暨兰州市举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主题宣传日活动

  2013年以来,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决策部署,在全国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建成了覆盖全省的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监管体系,人员编制达10450名,解决了长期以来乡镇短腿、县区技术支撑空白、监管“九龙治水”等体制瓶颈,顺利实现“整合”“充实”“加强”的改革目标。经过近三年的运行,新体制释放出了良好的改革红利和监管活力,食品药品监管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推动了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特约记者 李开银 首席记者 金奉乾)

  改革成果

  “四位一体”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通过改革,甘肃省进一步理顺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充实加强了基层监管力量,健全完善了检验检测机构,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人员编制达到10450名,其中省级360名、市州级1714名、县区级3056名、乡镇级5320名,较改革前的2500名增加了7950名,一个科学、统一、集中、高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盲区、全覆盖的行政管理、监管执法、技术支撑和基层监管“四位一体”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建立了统一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将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新的省、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为同级政府的直属机构或工作部门,加挂本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对本辖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全省新组建101个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其中省级1个、市级14个、县级86个,人员编制1871名。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调整职责608项,其中取消138项,下放55项,增加166项,整合139项,加强110项,并明确了与农牧、卫生、质监、工商、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民族事务、公安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界定,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责交叉的问题。

  建立了健全的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系。鉴于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础、难点、薄弱环节在农村,制假售假打假的重点也在农村,乡镇地域面积广,农村食品药品监管任务重、难度大的实际,为落实乡镇政府对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在所有乡镇、街道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按一类乡镇不少于5名,二类乡镇(街道)不少于4名,三类乡镇不少于3名配备。全省1228个乡镇、115个街道设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1343个。同时,在农村行政村和城市社区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并由县级政府统筹解决协管员薪酬问题,保证了食品药品基层监管网络有效运行,从体制上解决了食品药品监管多年存在的“短腿”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建立了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体系。为充实加强食品药品执法办案力量,组建了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稽查机构,有12个市州、13个县区因监管任务繁重,食品、药品稽查机构分设。全省组建129个食品药品稽查局,其中省级1个、市级27个、县级101个;人员编制1779名,形成了较为健全的稽查办案体系,执法办案力量得到有效加强。

  建立了完善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为保障检验检测的时效性、可靠性,组建了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14个市州中有11个市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分设,并在除12个市辖区、州辖市外的其余74个县市区均成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改革后,全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102个,其中省级3个、市级25个、县级74个,人员编制1455名,填补了长期对以来县区食品药品技术监督空白、市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薄弱的问题,完善的检验检测体系为行政监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改革成效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

  真正实现了监管全覆盖。在县区一级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药品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等体系完整的监管机构,配备行政管理、稽查执法及检验检测等专业人员8300多名,省财政为每个乡镇街道监管所投入5万元,配齐食品快检设备、执法装备和办公设施,2014年8月11日、2015年12月、2016年4月,甘肃省食药监局分别在华池县南梁镇、兰州市永登县、临夏州临夏县召开全省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进基层监管所标准化建设,推行划片包干网格化监管模式。机构健全了,人员充实了,网格化监管落到了实处,所有监管任务分解到了每一名监管人员身上,真正实现了城乡无盲区、全覆盖的无缝监管。

  有效推进了精细化监管。改革前,由于人少事繁,监管工作基本处于粗放式监管状态,灭火性的监管多,治本性的监管少,监管效能不高。改革后,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行政管理、稽查执法、技术监督全面发力,治标治本措施同步推进,各类风险防控措施愈益严密。比如,在食品安全方面,禁售散装食用油、酱油和食醋,推行临期食品、保健食品、转基因食品专柜销售,实施食品配送及仓储管理规范等,药品安全方面,推行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从提升企业检验能力入手,对药品生产、流通及使用全程实施风险管理,监管触角不断深入,监管精细化程度大幅提升。

  全面加强了技术监督。省财政按大县、中等县、小县三个等级,加大投入,为县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配备先进仪器设备,加快获取质监部门计量认证法定资质;投入2000万元为1343个基层监管所配备快检设备;投入3100万元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项目,在城市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社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建设300个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室,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基层监管所快检室+社区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快检室”三位一体技术监督体系,抽检监测频次、品种类别、市场覆盖成倍增长,法定抽检100%覆盖生产环节,流通及使用环节风险监测密度加大,技术支撑体系发挥出前所未有作用。

  持续加大了监管执法力度。由于建立了省、市、县及乡镇四级监管执法体系,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持续加大,执法办案数量大幅提升,查办范围覆盖“四品一械”各方面。2013年,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违法案件3760件,2014年、2015年案件数均超过1万件。仅2015年,收缴药品GMP证书12个,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8个,1764家药店注销,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增强,有效净化了市场秩序。

  通过近三年监管新体制的有效运转,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食品安全问题。依托完整系统的基层监管体系,深入整治农村食品市场,较好地实施《甘肃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办法》,落实了学校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管住了流动厨师,农村集体聚餐用餐安全事故、过期食品明显减少。

  二是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水平整体提升。从2014年开始实施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工程,至2015年底,全省82.2%、55602户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改造,餐饮行业后厨等基础设施条件整体提升。在药品生产企业推进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全省中药生产企业原辅料留样率由50%提升至90%以上,正品标本室建成率由40%提升至70%以上,高效液相色谱仪配备率由43%提升至90%,药品生产质量保证能力大幅提高。零售药店普遍配齐空调、阴凉柜、冷藏柜等设施设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产业基础切实改善。

  三是食品药品抽验监测不合格率逐年下降。在食品方面, 2014年、2015年两年监督抽检数据比对,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率降低3.1%。药品方面,针对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品种,实施“靶向抽验”,2015年在抽验总数增加12%情况下,抽验不合格率较上年度下降8.5%,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水平逐年提升。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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