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本月底前要发放到位
中国甘肃网9月13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 9月12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要求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我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时间从2016年1月1日算起。调整范围包括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2015年12月31日前已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管理并领取养老待遇的“五七工、家属工”等计划外用工人员(以下简称“五七工、家属工”)。
此次调整标准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种。定额调整中,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七工、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35元。挂钩调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与缴费年限挂钩: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全部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全部缴费年限中不含特殊工种、高海拔地区等折算年限;另外一种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退休人员、“五七工、家属工”,以2015年12月份本人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1.8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2015年同类人员的平均养老金水平为基数,每人每月增加3.66%。
倾斜调整分三种情况,一种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五七工、家属工”中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5元。年龄计算以退休时审核机关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第二种情况是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元。第三种情况是企业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低于2375元的,调整到2375元。
据了解,由于本次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艰巨,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经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由原单位负责发放落实,确保在9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要抓紧建立起本地区退休人员信息资料,对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要及时补充调整,确保信息资料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