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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麦积区8月起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

2016-09-07 14:30:55 来源:中国甘肃网 作者: 责任编辑:张兰琴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中国甘肃网9月6日讯 (通讯员 刘兵兵) 为了实现省级统收统支,提高社保卡的应用程度,按照甘人社通【2016】220号文件要求,天水麦积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于2016年8月起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意味着今后该区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待遇和丧葬费领取、退费和社会化管理服务等社保领域将实现一卡通,极大的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办理各项社保业务。

  据了解,由以前的存折发放养老金变为社会保障卡发放,改变的不仅仅是发放方式,除携带方便,使用便捷的优势外,功能还很强大。一是持社保卡可在各金融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和领取养老金;二是可持社保卡在各金融网点存取现金、转账;三是持社保卡在乡村(社区)服务点可实现参保、缴费、信息查询、养老金待遇领取等业务的办理;四是社保卡可享受免收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养老保险代扣代缴手续费,每月免收一笔不超过1000元同行省内异地和省内跨行(限于省农行、农信社之间)取款手续费的优惠。

  温馨提示:

  1、2016年8月起,已领取社保卡的待遇享受人员通过社保卡发放,原银行存折停止发放。未领卡的待遇享受人员养老金暂按原银行存折发放,待领卡后再通过社保卡发放。请尚未领卡、或未激活卡片的居民,抓紧时间申领办理。

  2、社保卡启用前,参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到所持社保卡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金融功能激活和重置金融密码,否则将无法正常使用。

  3、社保卡启用后,社保卡损坏或遗失的,参保人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发卡银行营业网点办理挂失业务,再到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挂失手续,并按相关规定补卡、领卡。

  4、对社保卡的使用如有疑问,广大城乡居民可直接到区人社局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咨询,也可前往发卡银行网点社保卡服务窗口进行了解。

  (麦积区人社局)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 责任编辑:张兰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