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近日频繁爆出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的案例。有调查称,互联网公司鼓励员工加班、甚至强迫员工加班已成惯例,“996”或者“10、10、6”是家常便饭,尤其在创业型公司,没日没夜地工作的情况更加普遍,且没有加班费。(据9月11日《北京青年报》)
互联网行业具有技术变革速度快、竞争异常激烈、市场变化大等特点,企业要持续创新、及时响应市场反馈,方能跟上市场变化,以免被淘汰出局。由于互联网行业多以软件为基础,虚拟化程度高,软件开发属于核心资源,程序修改、测试、迭代升级等都是日常行为,工作量非常大,为了赶进度、跟时间赛跑,加班熬夜则就是惯例了。
互联网行业的加班行为,乃是由硅谷延续并传递到国内的,一大批龙头公司都是如此过来的,初创公司亦有样学样,如今已形成行业的通行原则。以致在创始人阶段,就打下深刻的加班烙印,并延续下来成为公司传统,进而演化成硅谷特有的加班文化。
由此可见,国内互联网公司加班多,也是在模仿硅谷精神的结果,亦跟互联网行业的竞争特点分不开。而且,很多互联网公司鼓吹“狼文化”,要求员工保持高昂斗志、团队合作、奉献精神等,进而对员工管理也强调狼式管理,过度冷血化,以业绩考核为依据,达不到标准的轻者降级降薪,重则直接裁掉走人。而内外交加的结果,就是员工为了达标,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加班,“996”(早上9时上班,晚上9时下班,一周工作6天)或者“10、10、6”等司空见惯。
如此也造成恶性循环,各公司都在比拼加班能力,看哪家的加班文化好,公司营造的工作氛围好,员工的工作强度大,却忽视了员工的身体健康,以致酿出许多悲剧。加班熬夜是在透支员工的身体,令其作息规律紊乱,未能保障充足的睡眠时间,时间一长就会诱发疾病,诸如猝死、急性病、抑郁症等。
过度、无序的互联网行业“加班文化”,埋下了太多隐患,不仅违反了劳动法,亦给员工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这种无视员工健康的做法,跟那些“血汗工厂”的本质一样,都是以牺牲员工为代价,换取商业利益的成功。因此,劳动监管部门不应坐视不理,应督促互联网企业遵守劳动法规,尊重员工的合法休息权,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避免“加班文化”将员工“身体掏空”。否则,员工的工资再高,却没有时间跟家人在一起,不能享受家庭的快乐,失去了宝贵的健康,甚至于生命,又有什么意义?
(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