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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靖远县乌兰镇: “阳光纪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6-09-09 16:58:01 来源:中国甘肃网 作者: 责任编辑:尚志宇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中国甘肃网9月9日讯 (通讯员 高晖 唐静) 近年来,乌兰镇大力开展纪检监察特色创新工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按照《乌兰镇党风廉政三大机制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在镇、村、社(组)三级制作阳光纪检专栏89个。阳光纪检专栏共分4个版块,即惠农资金公示栏,财务公示栏、惠农政策一览表、曝光台。及时对23项惠农资金发放、32个政府项目、每月的“三公”经费开支、群众举报电话、镇、村(居)重大事务处理等情况公开公示,方便群众了解掌握国家各项惠民政策,将惠农资金真正放在阳光下进行,群众能够随时掌握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到位,惠民资金安全发放。通过阳光纪检专栏,拓宽了群众问题线索渠道,“两查两保”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问题线索10条,初核3件,直接答复7件。通过曝光台将全县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通报和镇上对自办案件结果的通报等,对外曝光,并开通微信公众平台,干部全部扫码关注,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和需要曝光的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反面案例曝光,让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镇纪委对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开不及时、公示不到位,存在违规公示的4人进行了告诫谈话,其中村负责人2人,镇属部门负责人1人,责任干部1人。对公示的内容做到每季度公示1次,上半年共公示了2次共37项内容。对新的政策、阶段性工作随时动态公开,并将公示事项延伸到群众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和社(组),制作社(组)公示栏78个,实现了镇--村--组三级权力运行公开全方位、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公开全方位、群众关心的事项公开全方位、办事流程公开全方位、财务收支公开全方位。尤其是村组公示栏的设立,充分保障了阳光纪检和广大群众之间零距离、无缝隙,有力促进了镇村干部阳光用权、群众阳光办事、纪委阳光监督。

  在8月31日市纪委组织开展的全市纪检监察创新工作现场观摩活动中,对乌兰镇“阳光纪检”工作采取的有效举措和取得成效给予了肯定。(高晖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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