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暑期工不签合同自身权益难保障
法官提醒:只要劳务关系存在老板必须如数支付劳动报酬
中国甘肃网9月8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烁) 暑假打“短工”几乎是大学生及高考毕业生的“专属”区。暑期即将结束,问题也就凸显出来,工期结束,由于没签合同,老板口头协议“作废”,学生迟迟不能拿到自己的酬劳,认为没签合同,自己的权益就无法保障,很多学生“自认倒霉”。还有一部分是签了合同,老板却赖着不给。这些暑期短工学生怎样维权?记者就此采访了城关法院雁滩法庭庭长卢凯。以案说法,没有签订合同只要劳务关系存在,老板就不能“耍赖”,要如数支付劳动报酬。
案件:
暑假打短工没签合同钱真的要不来吗?
2015年7月,高考结束后,家住雁滩的孙丽就到离家不远的一家电玩娱乐城打起了暑期短工。由于孙丽和电玩娱乐城的老板认识,两人只是口头商量了按照天数结算工钱,当时电玩城老板和孙丽商量,每天支付孙丽100元劳务费,支付方式为实际工作天数为准。孙丽的工作就是帮助顾客解决在使用电玩过程中操作问题,也就是一名电玩服务员,这里的顾客主要是儿童。自7月15日开始,孙丽在这里上班,没有节假日。至8月10日,孙丽向老板提出结束暑期短工时,老板以孙丽在该店工作不满一个月,拒绝支付工钱。几经协商未果,孙丽将该电玩城老板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该店老板支付工资2500元。
城关区法院雁滩法庭审理后认为,电玩城老板与孙丽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合同,经审理查明,孙丽提供的签到表、电玩城工作人员证词及调取的相关监控等证据可以证明孙丽在该电玩城工作。经过法院调解,电玩城支付孙丽劳务费2000元。
调查:
七成学生轻信口头协议忽略签合同
8月中旬,记者对城关区暑期打工是否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进行了为期10天的走访调查,发现近七成的大学生或应届高中毕业生做暑期工轻信口头协议,忽略签合同。
“请问您要点什么?”8月11日下午,在东方广场一家快餐店里,记者遇见了暑期工程凯,20岁的小伙子微笑着对顾客说。随后,他拿来菜单细心为顾客推荐店内的特色菜肴。
这样的服务性工作,对于已经干了快2个月的程凯来讲,做的与店里的长期合同员工一样麻利。“我今年刚参加高考,暑假的3个月很漫长,所以就想出来打工。”程凯说,他已经被广西美术学院录取,暑期出来打短工就是想锻炼一下自己,8月15日要开学了,暑期短工就要结束。当记者问询是否与该店签订了劳动协议,程凯说:“老板承诺每月按2000元支付工资,没有书面的协议”。
8月13日,记者来到五泉山动物园游乐场,遇见一名兰州财经大学的大三学生孙杰明,他也是一名暑期工。他服务的娱乐项目主要是保护幼儿及儿童乘坐娱乐飞机、电动轨道车的乘坐安全。孙杰明是这个游乐场的“老”暑期工,该游乐场的老板告诉记者,每年暑假孙杰明都会来他这里干上10天左右,主要就是周六周天来,平常人少,也不用过来。当记者问询是否和学生签订用工合同时,该老板说:“大家都是熟人,签啥合同”。记者发现该游乐场暑期周末雇用的大学生至少在5名左右,都没有与任何一个人签订用工合同。
记者在10余天采访了近30名暑期工,竟然发现有20多名学生轻信老板承诺,没有与用工者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口头协议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