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甘肃经济 正文
投稿

甘肃省垃圾焚烧发电执行每千瓦时0.65元标杆电价

2016-09-04 09:55:24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秀清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我省垃圾焚烧发电执行每千瓦时0.65元标杆电价

  中国甘肃网9月4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范海瑞) 9月2日,兰州晨报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垃圾焚烧发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801号)规定,省发改委公布了甘肃省内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兰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张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白银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均执行全国统一垃圾发电标杆电价每千瓦时0.65元(含税),其余上网电量执行省内燃煤发电机组上网标杆电价,上述电价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晨报 责任编辑:李秀清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