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金昌 正文
投稿

金昌永昌县“4·06寻衅滋事案”——出警人员等8人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2016-09-01 08:51:33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王彤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永昌县“4·06寻衅滋事案”——出警人员等8人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李杨 窦文杰) 今年4月6日,我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发生了一起因两车让道问题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件,针对群众对现场警察不作为的质疑,永昌县成立“4·06寻衅滋事案”出警人员履职情况联合调查组,经调查,现场出警人员及相关责任领导确实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8月31日,永昌县人民政府就该事件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八名人员分别予以行政警告处分等。

  调查出警人员等存在不作为、慢作为

  2016年4月6日,永昌县城步行街个体户黄某驾驶越野车行至城关镇龙华贵宾楼小巷内,因韩某的小轿车挡路,双方发生争执。韩某等人对黄某及其父亲、母亲殴打,并驾车多次撞击黄某越野车后逃离现场。当晚在永昌县城巡逻的永昌县城关派出所巡逻民警、值班民警和永昌县交警队民警在现场处理此案,并将伤者送往县医院救治。

  经调查,现场处警人员及永昌县公安局、永昌县城关派出所相关领导在此案件中应急反应能力不足、局势研判不准,案件发生后未能及时向上级报告;对事发现场处置措施不力,未能有效制止犯罪行为;未及时安排警力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现场抓捕,使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跑,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的问题。

  决定八名人员履职不到位被问责

  经研究决定:对永昌县城关派出所所长李发珠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永昌县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叶兴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永昌县城关派出所巡逻队带队警察张希东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永昌县城关派出所巡逻队员陈国安、李超、曹学亮调离公安系统(3人均为企业工人身份);对当晚值班领导永昌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何永福诫勉谈话;对永昌县城关派出所教导员封培新诫勉谈话。对永昌县公安局在永昌全县通报批评,主要领导作书面检查。

  同时,由永昌县人社局牵头,永昌县编办、永昌县公安局配合,对永昌县公安局公安干警中企业工人身份的人员分批逐年调离公安岗位。永昌县政府责令永昌县公安局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强化干警教育管理,认真查找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整顿警纪警风。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王彤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