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安委办通报今年第三批全省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结案19起 行政处罚100人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张云) 8月31日,甘肃省安委办通报了2016年第三批全省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共结案19起,行政追究责任单位27个,行政处罚100人,行政罚款575.2352万元。
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部矿业公司“5·4”高处坠落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部矿业公司“5·4”高处坠落事故原因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外来施工队伍准入把关不严格,安全管理不严格,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及时;员工安全防范技能不强,作业“三违”现象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监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施工现场“三违”现象的检查纠正不及时有效。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武钢宏信公司白银有色集团深部铜矿井巷工程项目部值班队长赵绍涛,处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罚款。对武钢宏信公司白银有色集团深部铜矿井巷工程项目部经理李跃春,处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罚款。对白银公司深部矿业公司安环部主任郭巍,处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罚款。对白银公司深部矿业公司技术部副主任李军民,处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罚款。对白银公司深部矿业公司安全副经理徐大福,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罚款。对白银公司深部矿业公司技术副经理赵兴运,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人民币6000元的行政罚款。对白银公司深部矿业公司总经理羡洪胜,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人民币1.87万元的行政罚款。对白银公司深部矿业公司书记张振中,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人民币8000元的行政罚款。对白银公司深部矿业公司,处人民币15万元的行政罚款。对武钢宏信公司白银有色集团深部铜矿井巷工程项目部,处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罚款。
兰州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6·9”高处坠落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兰州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6·9”高处坠落事故原因为: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在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应资质的情况下,盲目组织彩钢板房拆除施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对兰州宏建公司彩钢板房拆除工程现场负责人杨力得一,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兰州宏建公司城东混凝土搅拌站站长李轶军,处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兰州宏建公司安全总监宋振鹏,处人民币0.6万元的行政罚款。对兰州宏建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炫宏,处人民币2.592万元的行政罚款。对兰州宏建公司,处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罚款。
成县红川小学
学生宿舍楼施工工地“3·14”触电事故
经事故调查组调查,成县红川小学学生宿舍楼施工工地“3·14”触电事故原因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安全法规意识不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监理责任落实不力,作业人员违章违规无证作业,有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陇南市武都区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县红川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经理刘存处人民币8200元的行政罚款。对陇南市武都区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县红川小学学生宿舍楼项目部现场负责人冯中国处人民币8200元的行政罚款。对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分公司陇南监理部总监代表朱补来处人民币8200元的行政罚款。对陇南市武都区市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处人民币30万元的行政罚款。对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罚款。对成县教育局、住建局、红川学区、红川镇安监站,由县安委办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除此之外,剩余16起事故为甘肃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榆中县分公司“4·22”高处坠落事故、甘南州临潭县莲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7”触电事故、酒泉市肃北县博伦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七角井铁选厂“4·3”掩埋事故、榆中县重庆市黄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7”坍塌事故、甘肃银盾消防技术有限责任公司“5·17”其他伤害事故、榆中县兰州嘉盛钙业有限责任公司“6·21”事故、甘肃和诚钛业有限公司“7·13”伤亡事故、金川集团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二矿区“6·10”车辆伤害事故、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寨煤矿“6·14”运输事故、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6·15”机电事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