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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为筹毒资还借款残杀好友夫妇

2016-09-01 08:26:06 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杨亚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为筹毒资还借款残杀好友夫妇

  一审被判死刑,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

  中国甘肃网9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许沛洁)8月30日,一起恶性杀人焚尸案件的制造者张岩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他就是为了钱,抢劫熟人,杀人越货。

  张岩生于1971年,有吸毒史。为筹措毒资及偿还借款,张岩选择熟识的胡某、马某夫妇作为抢劫目标。2015年2月6日21时许,张岩来到新港城E区胡某家门口,以维修管道为由进入胡某家中。当日23时许,张岩在主卧室卫生间,趁胡某不备抓住胡某头部撞向墙面。胡某妻子马某问讯赶来后,三人撕打在一起。张岩将二人打倒在地,并持玻璃奶瓶碎片,先后朝二人颈部戳刺,又将二人头部置于马桶中淹溺,致二人当场死亡。随后,张岩劫取千足金手镯、千足金转运珠手链、千足金项链、18K金项链、黑色水晶手链和千足金吊坠3个,现金4万元,又将布条将白酒点燃后丢在尸体上,企图焚尸灭迹,并用拖布将过道等处清理后逃离。

  兰州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其犯罪手段卑劣,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据此,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张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9.6万余元。宣判后,张岩不服提起上诉,称自己没有预谋抢劫,只是在借钱过程中发生争执。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兰州晚报 责任编辑:杨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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