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梅,女,汉族,1953年4月生,平凉市崆峒区柳湖镇泾滩村村民。
2004年,由于家庭生活困难,赵秀梅就想给人看娃当保姆,挣点钱贴补家用。经人介绍,当年8月,一个叫陈玉的女人抱着一岁大的儿子来到她家,让她帮忙喂养孩子,双方商定孩子由赵秀梅照顾,陈玉每月支付保姆费300元。期间,孩子的父母会隔三岔五过来看孩子,偶尔也会把孩子接回家住几天,然后又送回到赵秀梅家中继续寄养。
浩浩二年级时从另一个学校转学来到东大街小学,报名时浩浩妈妈和赵秀梅老人一起来的。当时,得知浩浩的特殊情况后,学校就减免了他的学杂费。他所在班级老师、同学也经常帮助浩浩,给他买文具,买早餐,从学习、生活上关心帮助浩浩。
然而,这种和谐平静的生活,在2009年突然被一场变故打破了。
2009年,浩浩的父母很长时间没来看儿子,也没有按月支付她的保姆费。突然有一天,孩子的母亲一个人前来,告诉了她一个惊人的消息:孩子爸爸“出事”了,因为犯法进了监狱。
赵秀梅有一沓与浩浩有关的资料。包括浩浩的户口本、医保证,以及村委会、学校的证明材料。但惟一缺失的是与浩浩父母有关的资料。她从没看过浩浩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也不知道浩浩的父母是干什么工作的。只知道浩浩爸爸名叫吴正勇,是白水镇马莲村人,妈妈陈玉是四川广元马鞍镇人。
自从2009年浩浩爸爸“出事”后,浩浩妈妈陈玉就很少来看孩子。偶尔来一次,也是空手而来,悄悄离开,经常几个月不见人影,打电话联系不上,每个月300元的保姆费也一直拖欠着。
浩浩上三年级时,当时赵秀梅身体有病,已无力照顾孩子,就打电话让浩浩妈妈陈玉来接儿子,但陈玉总是以各种借口推诿。无奈,老人就把浩浩领到陈玉的出租屋交还给她。一天下午,浩浩又出现在了老人面前,蓬头垢面,浑身脏兮兮,小脚丫子趿拉着一双大拖鞋。一问才知道,妈妈经常不回家,把他一个人锁在房子里,也不让他去上学,饿了就啃几口方便面,渴了就在水龙头上喝凉水。后来,他实在饿得受不了了,就自己砸破窗户玻璃爬了出来,跑回来找“奶奶”。
看到孩子可怜的样子,赵秀梅当时就哭了。但又怕陈玉找不到儿子着急,第二天她又把浩浩送还给了陈玉。因为不放心孩子,老人隔三差五就去看看浩浩,每次去陈玉都不在家,浩浩一个人被锁在屋子里。老人隔着窗户把带去的馍馍、苹果递给孩子,一个在里面哭喊着“奶奶”,一个在外面默默流泪……
后来,实在不忍心看着娃娃再遭罪,老人又把浩浩领回了家,送他去继续上学。
2014年秋季,赵秀梅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打电话的人是浩浩妈妈的房东,他说浩浩妈妈在他家租房住,7月的一天离开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房子物品都在,房租也没交清。老人这才知道,浩浩妈妈“失踪”了。
从浩浩入学到现在,从未见过他爸爸。在浩浩上学这四年当中,他妈妈经常“失踪”,有时候几天几夜不回家,就把浩浩一个人扔在出租屋里,没吃没喝。浩浩从小这样的经历,感受不到家庭温暖,父母对孩子的成长、学习、生活漠不关心,致使浩浩幼小的心灵受到了很大伤害,已经出现了厌学、逃学情形。
多年来,老人多次产生过放弃照顾浩浩的念头,可又怕孩子无人照顾,从此流落街头,成为一个可怜的孤儿。于是,她就和家人义务承担起了照顾浩浩的责任,孩子吃穿住,看病住院,一切费用都由她自己负担。浩浩到了入学年龄后,她又把孩子送到东大街小学上学,如今已是五年级学生了。
由于家庭经济不宽裕,加之赵秀梅和老伴年事已高,身体多病,感觉照顾浩浩越来越吃力。这些年来,为了照顾浩浩,年逾花甲的赵秀梅把孩子当成自己的亲孙子一样对待,克服经济困难照顾孩子生活,供养孩子上学。孩子名叫浩浩,现已经12岁了,是崆峒区东大街小学五年级学生。10年来,赵秀梅一把屎一把尿把浩浩拉扯大,虽然说没有血缘关系,但在一起时间长了,就有了感情。浩浩把她叫“奶奶”,把她老伴叫“爷爷”,把她女儿叫“姨”。她们一家人也把浩浩当成自己的孩子一样看待,疼爱有加。
多年来,她含辛茹苦,不离不弃,义务照顾孩子,她用朴素本真的善行,感动了许多人,也温暖了许多人。她的事迹被中央省市各级媒体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点赞。
2015年赵秀梅先后被评为“崆峒好人”和平凉市第四期“平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