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8月18日讯 (通讯员 王振东) 近日,玉门市森林公安局根据发现的线索,经仔细侦查,顺利侦破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经查2016年1月中旬,玉门市下西号乡沙地村农民张某某因耕地渠道修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采伐权属归个人所有,生长在自家承包地水渠边的杨树34棵,经专业人员检测,折合蓄积13.59立方米。张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且涉嫌滥伐林木犯罪,目前此案正在移送起诉中。在此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树木虽然归个人所有,但是采伐树木一定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玉门市林业局王振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