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
中国甘肃网8月12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房惠玲) 日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甘肃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明确,申请人同一年度可多次申领创新券,每年度申领额上限为5万元,新券须在申领当年使用,逾期自动作废。
《办法》明确,科技创新券接收机构从省内外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机构中遴选,由创新券服务管理机构组织评选推荐,经省科技厅审定后确定。创新券适用的服务范围是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专业科技服务和综合科技服务等科技服务。
创新券申请人为在甘肃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或创新创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