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道德模范是社会前进的“精神富矿”
徐晓兵
近日,我市红古区道德模范事迹展厅迎来了一批又一批前来参观学习的干部群众。该展厅成为红古区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后又一个重要的公民道德建设学习教育场地,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彰显。(详见《兰州日报》7月26日一版)
《礼记》有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道德作为调节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是一个社会安定和谐的理性约束,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精神基石。当前,我们正处于社会转型期,价值观多元化,各种利益矛盾冲突凸显,某些领域内诚信缺失、某些人为一己之利丧失道德底线。尤是观之,一些社会成员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已经发生扭曲,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一些行业诚信缺失,唯利是图,实用主义盛行,工具价值取代了人文价值,致使各种不道德行为更加肆无忌惮。在这个时候,就尤其需要凝聚人心的积极精神,需要唤起催人上进的道德力量。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刘云山在会见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和提名奖获得者座谈会上讲,道德模范是时代的英雄、鲜活的价值观,推进道德建设,要用好道德模范这一“精神富矿”,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更好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
近年来,我市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举措,大力开展道德模范选树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截至目前,我市有1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12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15人荣获“甘肃省道德模范”称号、32人荣获“兰州市道德模范”称号。这些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品质,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导向;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集体主义荣誉感。道德模范是当前改革开放新阶段的“一面旗帜”,代表着历史前进的方向和现实价值观的引领方向。如今,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正广泛动员,采取开展道德模范基层巡讲巡演、举办道德模范事迹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崇尚、争当道德模范,不断掀起学习宣传道德模范活动的热潮。之所以如此重视道德模范的榜样作用,就是为了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全市形成了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
今天我们所树立的道德模范,并非高不可攀、触不可及的偶像神人。相反,他们也是平凡人,干着平凡的事,每个人都能看得见、听得到、触摸得到。他们就在群众身边,以自己朴实无华的言行感染着每一个人,如同一盏盏明灯,点亮千家万户,照耀人们心灵。因而,要推进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就要用好道德模范这一“精神富矿”。面对改革攻坚期,转型关键期,唯有凝聚更多更多道德力量在义利考验中坚守与绽放,才能在多元价值文化的冲突中,形成“灯塔”效应,指引我们的事业坚定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