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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兰州投资社区菜市场 验收合格 可获投资额30%“奖补”

2016-07-26 17:51:15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李若飞(实习)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在兰投资社区菜市场验收合格可获投资额30%“奖补”

  中国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王钊) 记者从兰州市商务局获悉,近日兰州市制定了《兰州市社区菜市场建设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菜市场属于公益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今后将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菜市场,政府对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菜市场,符合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规范、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30%的以奖代补资金。

  《办法》指出,菜市场属于公益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菜市场,政府对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建设的菜市场,符合标准化菜市场建设规范、经验收合格后给予不超过投资额度30%的以奖代补资金。

  《办法》明确,兰州市将菜市场布局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经兰州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新建居民区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划配建社区菜市场。已建成居民区,县(区)政府补建菜市场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千人不低于100平方米、服务半径不超过1000米的标准实施。新建居民区建设项目,规划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市菜市场布局规划明确其位置和面积,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上注明配建的社区菜市场建筑规模和用途。已建成居民区未达到兰州市菜市场规划要求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将国有商业网点设施建设成菜市场;也可以利用废置锅炉房、换气站等原配建设施改建菜市场。

  《办法》明确,兰州市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建居民区菜市场的收购,支持发展蔬菜连锁经营、直营直供等流通新模式。县(区)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已建成居民区菜市场的补建和改造等。菜市场经营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规定予以减免。

  据悉,《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李若飞(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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