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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拟立法规定:学校应建立校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2016-07-26 09:04:44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雷轶涵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我省拟立法规定:学校应建立校内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中国甘肃网7月26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7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甘肃省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的说明。该《条例(草案)》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机制,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

  《条例(草案)》提出,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心理危机预防、预警、干预机制,配备或者聘请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人员,定期对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鼓励具有专业资质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神障碍患者的住院治疗实行自愿原则。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障碍患者,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需要强制医疗的,可依照法定程序执行强制治疗。精神障碍患者康复后,依法享有入学、面试、就业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力。民政部门应当对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给予医疗救助。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属于特困供养条件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纳入供养范围。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雷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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