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安监局通报上半年第二批全省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7家单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
中国甘肃网7月23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 7月22日,省安监局通报了今年上半年第二批17个全省工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经事故调查组调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3·20”电弧炉爆炸、甘肃银河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坍塌等17件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和行政罚款。其中行政罚款数额最高的是对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罚,处人民币50万元罚款。
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3·20”电弧炉爆炸事故,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30t电弧炉发生循环水冷管道漏水,现场作业人员不按操作规程违规作业,现场应急处置不当导致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铸锻公司冶炼车间副主任赵利强,责成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降级处分,并调离原岗位。对铸锻公司冶炼车间副主任王培鑫,责成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行政降级处分,并对其处以1万元的行政罚款。对铸锻公司设备维修车间副主任张骞,责成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记大过处分。对铸锻公司设备能源部部长兼营运管理部部长吕永茂,责成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撤职处分。对铸锻公司安全环保质量部部长武伟,责成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给予其撤职处分。对事故单位兰州兰石铸锻有限责任公司,处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罚款。
甘肃银河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坍塌事故,对施工环境未进行有效的安全风险辨识、分析,在支护过程中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对甘肃银河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程朱玺,处人民币1.26万元的行政罚款。对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王君栋,责令甘肃银河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销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职务。对甘肃引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皋兰县西岔中型灌区改造项目总监赵永红,处人民币4000元的行政罚款。对甘肃银河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25万元行政罚款。
其余14件分别是甘肃大陆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4·17”挤压伤害事故、皋兰万丰养殖场“4·28”坍塌事故、民勤县顺鑫商住楼建筑工地“5·31”高处坠落事故、天祝县甘肃道明碳化硅科技有限公司“6·2”叉车倾覆事故、八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一建设公司“3·19”起重伤害事故、永昌县焦家庄萤石矿“4·28”坠落事故、白银路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1·4”物体打击事故、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3·30”物体打击事故、白银会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27”瓦斯(窒息)事故、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4·28”事故、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三矿“3·24”顶板事故、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砚北煤矿“3·27”机电伤亡事故、华亭县西华镇煤矿“5·6”运输伤亡事故、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矿“5·14”运输事故。依据各事故原因调查,依法追究了各事故责任人以及单位的责任,并对主要责任人以及事故单位作出金额不等的行政罚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