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兰州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
中国甘肃网7月8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文博) 7月7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从7月1日起,兰州市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开始缴费登记工作。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相关政策,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补助标准由380元/人调整为420元/人。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00元,省级财政补助90元,市县共计补助30元;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也相应调整为:普通成人、学龄前儿童由120元/人调整为150元/人;大中专学校(包括技工学校)及中小学校学生由50元/人调整为80元/人。
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调整为: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40元调整至50元,其中一、二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三、四类保障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资助50%,剩余部分由保障对象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