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发展休闲农庄让“乡愁”有处可寄
甘肃农业大学经管学院院长窦学诚
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近11年间,我国有90万个自然村落消失,这其中包括众多文化历史悠久的古村落,这一现象看似无伤大雅,但是在如今城市化浪潮的席卷下,中国乡村的加速沦陷,使得祖先延续下来的民俗和邻里文化逐渐消失,民族特征日趋淡化,人们对乡土的那份情感也因此无处依存。
在城镇化建设中要想留住淡淡的乡愁,要发展“记得住乡愁的城镇化”,必须依托于乡村资源来发展新兴产业。乡村是内需市场的提供者,也是新兴产业的发展地。当前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火热发展,正是城市人寻觅乡愁的一个表现。因此,作为目前在乡村日渐流行起来的新兴产业,休闲农庄发展必须坚持以“以人为本、以游客情怀归宿”为出发点,让游客在乡村中找到记忆,从而真切体会到乡土文化的归宿感,这才应该是“市民下乡”的拉动力和吸引力。
休闲农庄是乡村旅游的一种类型,是以农民为经营主体、乡村民俗文化为灵魂、城市居民为目标的一种休闲旅游形式。作为一个汇集农业、农村、农民三要素的特殊平台,休闲农庄实现了资源的最大化配置和增值,这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休闲农庄的发展主要受三点要素的影响:一是产业支撑,产业的功能就是给农庄造血,让农庄获得自生能力;二是依托资源,包括抱团依托、跨界依托、特产依托、复兴依托、稀缺依托、品类依托、位置依托、自我依托等;三是运营管理,包括对当前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领域进行合理分析,以及规划师、设计师,施工方、供应方的协调等。
2015年5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这不仅意味着国家对于乡村经济发展的高度重视,也同时体现出国家对于发展乡村旅游的信心与希冀。就当前来看,农业与旅游、文化等服务业的边界出现了模糊,产生出兼具农业和服务业特征的新型产业业态,即休闲农业。这种融合主要表现为文化、旅游业向农业的渗透和扩散,期待逐渐改变传统的农业特征,具备服务业的部分特征。在农业和旅游业、文化产业相融合而产生的休闲农业中,传统农业的生产要素如土地、资本、劳动力和知识、技术、文化、休闲产品与服务相结合,虽然仍然是农产品生产,但是生产目的、产品价值、顾客定位却全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因此,尽管与农业有关,却不能用传统、狭隘的农业生产观念来发展休闲农业,休闲农业更多地与旅游休闲联系在一起,其产业属性中的农业特征正慢慢退化,同时注入许多第三产业的特征。也因此,休闲农庄成为“农旅文”三业融合发展的产业聚焦点,也是发展美丽乡村最合适的土壤。
目前,休闲农庄在美丽乡村建设这一大背景下已悄然发生着变化与改进,新常态下的休闲农庄更是呈现出了新的特点。比如标准化之外,更关注农庄个性价值的挖掘与展示。旅游导向下的休闲农庄建设,除了要满足规定的硬性标准要求之外,更要注重农庄个性与特色的挖掘和展示,通过保护乡村传统的空间肌理、原生的生态环境、原真的乡土文化、独特的手工技艺,彰显独特的乡村个性,并留住乡愁记忆。在基础设施之外,更需要关注丰富的体验型产品与业态的导入。休闲农庄在完成道路、水电、供暖、排污等硬件基础设施的规划要求之外,更关注休闲农庄产品与业态的开发,通过合理的方式,将休闲农庄中的文化、生态与遗产资源转化为可体验、可消费的旅游产品,并设计软性的休闲农庄服务体系。另外,在短期建设之后,更需要专注农庄的自我发展与产业升级。旅游导向下的休闲农庄发展,不仅关注短期的改造建设,更要注重农庄长期的自我发展与产业升级,强调通过发展休闲农庄,联动乡村优势产业、解决乡村居民就业、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最终实现乡村产业的体系再造与转型升级,重新构建乡村自我发展与自我复兴的核心动力。
当今人们的休闲旅游需求日趋强烈,而且已不满足于单一的农家乐、观光、采摘等休闲农业体验模式,需求日趋多元化。面对这种市场需求,现代休闲农庄不论规模与主题定位如何,都必须从游客体验本身说起,进而落实到产品设计和游客感知的各个维度,使休闲农庄向深度和广度方向发展,丰富休闲农庄产品的内容,最终为消费者提供高品位、多层次、全方位的休闲体验。
(本文根据作者论坛主旨发言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