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们有一个共识:腐败尤其是巨腐贪官多出在资源丰厚之地,而那些“清水衙门”比较干净,即使有人想腐也无多少油水可捞。然而,近几年随着反腐力度加大,一些诸如扶贫、信访、气象、人防、农林牧副渔等所谓的“清水衙门”频频爆出贪腐“冷门”,不少巨腐贪官落马,并形成“清水衙门”多藏污纳垢的现象,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之所以“清水衙门”也有巨腐贪官,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有权的地方难免腐败,没受到监督的权力极易生腐,尽管“清水衙门”不像资源丰厚单位那样财源滚滚,但也是有权力的。二是“清水衙门”易被反腐及舆论监督忽略,人们都将目光投向资源丰富的单位和个人,于是“清水衙门”变成了“灯下黑”,并成为官员腐败的保护伞和护身符。三是人们对于“腐败”的简单化甚至错误理解。一般人总认为,靠近金山银山、身在银行粮库者最易腐败,于是紧紧盯住他们。殊不知,护林人、看守所、守墓人也会腐败,甚至无权无势和毫无资源者也会腐败。因此,表面看来,“清水衙门”不会腐败,更不会形成巨腐大贪,但如果对其重视和监管不够,后果也同样是不可想象的。四是心理倾斜甚至变形所导致的腐败。在官场社会的每个官员都不是孤立的,他们可形成大大小小的关系场。当同学朋友占据肥缺,捞得盆满钵满,自己却身在“清水衙门”,加上能力和水平并不比同学朋友差时,部分“清水衙门”官员的心理就出现不平衡,于是靠贪腐进行弥补的可能性增大。
如何有针对性地防治“清水衙门”的腐败呢?首先,应建立全覆盖的反腐安全网络,即真正从思想意识上形成“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局面。到目前为止,尽管党和国家提出全面反腐的号召,铁腕反腐,依法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但肯定仍有一些漏网的“老虎”“苍蝇”逍遥法外,更不要说那些“清水衙门”了。只有在全国形成反腐安全网络,不留死角,“清水衙门”以及各种形式的腐败才不至于成为反腐的避风港。
其次,要以制度建设来限制和防治腐败。从短期效果看,严打甚至运动式反腐是必要的,但不是长久之计,尤其是对于许多“清水衙门”更是如此,因为“清水衙门”既具有广泛性又具有隐蔽性。但如果建立起反腐的科学、有效、长久机制,那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难逃法网,从而达到治标又治本的目的。
再次,加强监督管理,尤其是建立反腐预防机制。应该承认,包括“清水衙门”在内的腐败之所以有普遍之势,不能不说与长时间疏于监督管理有关。许多腐败不是在滋生甚至更早阶段就被消灭于萌芽状态,而是罪不可赦后才大白于天下。因此,应加大事前监督、季度和年终考核、预防机制的建设力度。
最后,还要把好选人用人关。这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选用干部时,要将廉政和品德放在首位,而不是像有的地方那样让带病官员上岗,或将经济能人视为选拔人才的首选条件。二是要避免形成这样一种理念:让优秀干部担任肥缺,而将一般干部派到“清水衙门”。这种对“重要”和“不重要”单位进行区分的选人用人原则,极易挫伤干部的积极性,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大损失。其实,对于包括“清水衙门”在内的各级领导干部,除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外,自我修养极为重要。一个领导干部如能将修身和德治放在心中,无论肥缺还是“清水衙门”都不会成为他腐败的理由。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