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兰渝铁路兰州至夏官营段自2016年6月14日零时起所有电气化设备开始通电。根据《铁路法》和国务院《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禁攀爬(登)电气化铁路电力接触网线杆、铁塔和电力机车车辆,或在旁休息,不得在电力接触网周围2米内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导电物体,如棒条、导线、水流等。
二、严禁在电力接触网杆塔、拉线周围2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或者倾倒有害化学物品,或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从事爆破作业。
三、严禁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两侧各300米区域内升放风筝、气球以及燃放烟火。不得触碰电力接触网,向电力接触网抛掷、搭挂绳索等任何物品,或在电力接触网杆塔上架设、安装、悬挂其他设施或物品。
四、严禁各种车辆和行人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行走、逗留、玩耍。
五、社会公众发现电气化铁路电力接触网等设施发生偷盗、损毁、拆卸或火灾情形时,应就近报告铁路单位或者公安机关。如发现电力接触网上有悬垂线头、部件等物时,不得接触和接近;发现电力接触网导线断落时,人、物应远离10米以外,并立即就近报告铁路单位。施工单位联系电话:0931-5235691。
上述事项,希望社会各单位和公众自觉严格遵守。铁路沿线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村)委会和学校应向职工、居(村)民和学生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并督促严格遵守,避免人身伤亡以及国家财产损失。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兰渝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五分部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