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小康驻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提升小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门都十分重视小康驻村和“第一书记”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党建扶贫的重要载体。小康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下去以后,着力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帮助建强村级班子,发展集体经济,夯实基层基础,作用明显。笔者认为,做好此项工作,要做到“三个注重”。
一要注重明确职责任务。只有目标清,才能方向明。明确主要职责,才能引导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吃透村情、掌握民意、找准发展瓶颈、理清工作思路,助推村级发展。一是建强基层组织。通过完善村级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配齐配强“两委”班子,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培养村级后备力量,推进“领头雁”工程,进一步提升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推动精准脱贫。帮助村级制定脱贫计划,贯彻扶贫工作“五个坚持”,按照“六个精准”原则深入推动目标任务落实,通过“六个一批”积极引导各类资金、项目落地,促进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三是壮大集体经济。带领村“两委”干部,帮助理顺发展思路,努力实践“三变”模式,培育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创办经营实体,发展特色产业,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四是维护和谐稳定。广泛开展法制、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村党员干部群众增强法治观念,教育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认真开展群众走访、矛盾纠纷排查,帮助化解矛盾纠纷。五是为民办事服务。经常入户走访,了解群众诉求,听取意见建议,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关心关爱贫困户、五保户、残疾人、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二要注重整合资源。一是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要主动“为”。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要切实转变自身角色,真正驻下去,要充分运用好以前驻村干部总结出的好经验好方法,结合中组部驻台江扶贫工作队总结出的《干部驻村“十步”法》,及时走访调研,制定工作计划,为村民办实事,帮助村级发展,村民致富。二是派出单位大力“帮”。派驻单位要确保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脱产”驻村,充分发挥好“主心骨”“后援军”作用,与他们交心谈心,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在思路上当参谋、在资金上兜老底、在项目上做后盾,做到工作上支持、政治上帮助、生活上关心,帮助他们放心大胆、有的放矢开展工作。三是各方力量合力“促”。坚持整合资源,定期调度第一书记工作,建立第一书记无障碍通道,由县委党建办定期梳理汇总第一书记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制成第一书记“问题清单”,召开涵盖组织人事、农工、水利、交通、财政等重要部门的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帮助“第一书记”出点子、想办法、开绿灯,为争资金引项目促发展扫除障碍。
三要注重管理考核。要加强对小康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管理,实施多维监管,加强实绩考核。一是严格驻村制度。要明确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的管理主体,并建立完善请销假制度、通报约谈制度等监管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管理好、服务好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二是实行暗访督查。监管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实地对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听群众评价、看实际工作,现场查找问题,面对面点评、一对一指导,将督查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开展通报约谈。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工作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并纳入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派出单位不认真履行帮扶责任,未严格执行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脱岗要求的,要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镇(街道)党(工)委不认真履行对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监督管理职能的,也要对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第一书记”的群众知晓率、群众满意率达不到100%的,无故不在岗、不认真履行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职责,对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进行约谈。
四是注重后勤保障。一是组织保障。县级成立驻村工作队,镇(街道)成立工作分队等组织架构,明确省州派驻的干部挂任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同时选派到村的“第一书记”兼任驻村工作组组长,统筹驻村工作组的工作,解决难题,推动发展。二是生活保障。驻村干部所在镇(街道)负责解决好吃宿问题,省、县两级为驻村工作组安排工作经费,派出机关为所派驻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每月补助,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三是工作保障。对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实行“六个统一”,统一制作小康驻村干部工作证、工作包、民情日记本、连心卡及小康驻村工作意见箱、公开栏。在镇(街道)建立小康驻村之家,配有电脑、打印机、桌椅等办公设备,设有读书看报角、工作提示栏、公开承诺区、成果展示墙等功能,让驻村干部学习有机会、交流有平台。
(作者单位:贵州省龙里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