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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超:强化党内法制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6-06-03 15:06:43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张玉芳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强化党内法制教育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必须强化党内法制教育体系,将法制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加入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体系中,通过多样化的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明确党内法制教育内容

  新形势下推进依法治国,强化党内法制教育体系,首先必须明确党内法制教育的内容,形成知识体系。

  加强法制理论教育。法制理论是法制教育的基础内容,对党员干部开展法制教育,首先要加强法制理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法”、“法治”、“依法治国”等基本理论,夯实党员干部的法理基础。

  加强法制史教育。法制史反映着法律及相关制度的发生、发展、演变的过程及其规律,是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因此也应该成为党内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法制史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法律和法规体系,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发展历程和规律,加深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理解和认识。

  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学法懂法是法制教育的基本目标,对法律条文、法律内容的学习与掌握,是全社会都应具备的最基本的法制素养。党员干部是具有先进性的群体,更应该带头学法、懂法、守法。要加强对基本法律知识的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各类国家法律的内容规定、适用范围、裁量标准等基本知识,夯实党员干部的法律基础,提升法治素养。

  加强党内法规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进一步明确了党内法规在依法治党和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因此,要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内法制教育体系中,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深入了解各项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和制约效力,以此作为衡量和约束自身行为的准则。

  加强法治思维教育。对党员干部开展法制教育,其目的不只是了解法律常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形成法治思维,不仅学法知法,更要懂法通法,要将法治精神贯彻到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用法治代替人治,提高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因此,要加强对法律原则、法治精神、法律逻辑等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教育,从价值层面开展法制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

  丰富党内法制教育形式

  党内法制教育的形式决定了党内法制教育的效果。要实现传统教育方式与现代教育方式的有机结合,完善党内法制教育内容,丰富党内法制教育形式,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党内法制教育的水平和效果。

  丰富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体系。各级党委应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活动的领导监督和组织策划,把法制教育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体系中单独设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教育和党内法规制度教育相关课程,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体系。同时,要经常性以法治为主题,通过开设专题讲座、组织党员讨论、邀请专家授课、利用远程教育终端等多样化的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法、论法,提升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活动的效果。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在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还需要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例如:在每年的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除开展面向公众的普法宣传活动外,还应通过召开法治专题党组织生活会的方式,组织开展党内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各级党委应将法制教育内容加入到党组织建设的工作中,通过设立法制宣传栏、法律咨询室、法制阅览室等方式,为基层党组织提供法律服务,通过组织法制知识竞赛、法治主题演讲、法治专题辩论、观看法治专题片等活动,丰富党内法制教育的形式,增强党内法制教育的吸引力,在提升党内法制教育效果的同时,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

  将信息网络技术引入党内法制教育中。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搭建网络普法平台,开通以党内法制教育为主题的工作网站,做好栏目设计,及时更新内容,运用视频、音频、动画等多种信息技术加强网站建设,增强党内法制教育网站的生动性和直观性,通过开设网络论坛、网络连线讨论等方式,提升法制教育的影响力和辐射力;要探索实现新媒体技术与党内法制教育的有效融合,特别是要尝试借助新兴的移动通讯技术来丰富党内法制教育的载体,有效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社交互动平台,进行党内法制宣传和教育,从而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青年党员群体的法制教育,扩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的及时性和便捷性。

  完善党内法制学习制度

  建立严格的学习制度是党内法制教育能够持续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要结合马克思主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党内法制学习的制度体系,用科学严格的学习制度来规范和管理党内法制教育。

  建立健全学习督查制度。在学习尚未成为全体党员自觉行为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党员和干部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学习教育的参与率,推进党内法制教育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必须建立健全学习督查制度。各级党委要建立专门的学习督查机构,采取普查、抽查、互查、复查等多种监督形式,对党员和干部参加党内法制教育的学习出勤、纪律遵守、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督查,从而确保学习活动的效果。

  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科学的考核制度是检验学习效果的重要方法。在党内法制教育考核制度中,要实行动态的考核制度,实现笔试考核与实践考核、知识考核与能力考核的有效结合,不仅考核党员干部的法制学习情况,还应对其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予以测试。

  建立健全学习保障制度。党内法制教育的持续开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备的保障制度,对学习教育活动给予培训机构支持、硬件设施支持和财政经费支持,保证学习教育活动顺利持久地进行。(作者单位:兰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文章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张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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