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正文
投稿

兰州交警持续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2016-06-02 08:39:48 来源:中国甘肃网-鑫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姗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交警持续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国甘肃网6月2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金振华) 兰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从6月1日起,持续深入开展为期一年的“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兰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这项整治。首先,持续开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让交通参与者“不敢为”。严格落实“四位一体”的管控机制,强化网上比对与网下查缉相结合、信息引导与群众举报相结合、依法严查严惩与社会协同共治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严查严惩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11种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人及其车辆,一律依法落实罚款、暂扣、吊销、注销、强制报废、行政拘留和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及行政、刑事处罚措施,该记分的记分,该学习考试的组织学习考试,坚决做到对严重交通违法“零容忍”。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处罚,凡是一次记12分的,必须在50天内处理完毕;一次记分不足12分的,必须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切实提高违法行为的处理率。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停止使用驾驶证、禁止上路行驶等措施强制处理。其次,全面实施技术监控和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让交通参与者“不能为”。兰州交警部门建立健全和完善各类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积极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在重点路口、重点路段安装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固定测速、区间测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充分运用流动测速设备和其他移动执法终端,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全时空监控查处力度。建立完善交通违法手机随手拍视频举报平台,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监督交通违法,利用行车记录仪、照相机和手机等拍摄的录像、照片,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最大限度地挤压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空间。再次,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让交通参与者“不想为”。兰州交警部门将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进公共场所、进家庭等活动;组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双微”平台等新媒体,持续、广泛刊播严查严惩工作新闻;协调媒体在电视频道每日黄金时段、广播节目准点时段高频次播放飞屏字幕或者公益广告;利用各类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厢电视和农村大喇叭,多渠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形成网格化、地毯式、无缝隙的宣传态势。充分发挥市电视台“警花说交通”栏目的优势,将交通事故、查处违法等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联动报道,并迅速通过“双微”平台转发电视播报画面,通过活生生的真实案例以案说法,以法析理,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让文明交通、安全出行成为广大群众的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同时,科学安排执勤执法勤务,让路面管控“无缝隙”。兰州交警部门将以交警为主体,其他警种全力配合,建立健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牢固树立全时空、全区域管理理念,采取守点、巡线、控面方式,路段联勤、区域联动,提高路面执法管事率和工作效率,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即可拦截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当场拦截查处;对不听指挥逃离的违法车辆,一律呼叫相邻岗位、相邻路段或者机动巡查警力协助拦截查处;对高速公路技术监控固定的超速、占用应急车道、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一律转递相邻县(市、区)或者市(州),依托省、市、县三级指挥调度平台部署查处;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严惩严处。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违法处罚不出省,形成严查严惩高压态势。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鑫报 责任编辑:刘姗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