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这项工作作出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加大国际追逃追赃力度,推动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多边框架下的国际合作,实施重大专项行动,把惩治腐败的天罗地网撒向全球,让已经潜逃的无处藏身,让企图外逃的丢掉幻想。”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指明了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对国际国内反腐败形势的深刻洞察和准确把握,蕴含着丰富的思想内涵和牢固的理论根基,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
深刻阐述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习近平总书记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把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得非常透彻。在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方面,强调追逃追赃是向腐败分子发出断其后路的强烈信号,能够对其形成有力震慑;在人心向背方面,强调追逃追赃得党心民心,不将腐败分子缉拿归案、绳之以法,党和人民都不答应;在树立良好国际形象方面,强调外交是内政的延伸,提出以追逃追赃为核心的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倡议,赢得国际社会的尊重。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上来,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充分展现了党中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我们党的一贯立场和鲜明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大外交活动中谈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越讲越坚决、越讲越硬气、越讲越深刻,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反腐败问题上的立场、决心和信心。在谈到如何正确看待中国的反腐败斗争时,指出中国反腐败没有什么权力斗争,没有什么“纸牌屋”,不得罪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多人民;在谈到反腐败道路时,指出中国只能靠走自己的路来解决自己的问题,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纠正错误,善于自我净化、自我革新,最根本的要靠党的自我监督;在谈到追回外逃腐败分子时,指出决不能让腐败分子躲进“避罪天堂”、逍遥法外,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5年、10年、20年都要追。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忧党忧国忧民的历史担当和无私无畏、壮士断腕的决心意志。
鲜明提出了一系列反腐败国际合作的重大原则。当今国际形势正发生重大、复杂、深刻变化,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成为深化全球治理、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30多次在重要国际场合发表讲话和谈话,将反腐败国际合作上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倡议构建国际反腐败新秩序。习近平总书记主张平等互信,指出反腐败是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和致力于现代化的必然举措;主张包容互鉴,指出中国愿意借鉴国际反腐败经验,与各国相互支持、相互协助;主张合作共赢,指出构建务实合作网络,营造风清气正的商业环境。这些主张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与认可,使中国成为全球反腐败治理的重要力量。
明确指出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点任务、主要措施和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既从大处着眼,又从小处入手,抓住一个个具体问题,对如何做好追逃追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运行机制上,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的领导体制和高效顺畅的协调机制,相关单位讲合作、善协调,形成合力。在工作基础上,要求摸清外逃腐败分子底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分类处置。在方式方法上,要求加大交涉力度,突破重点个案,形成有效震慑。在对外交往上,要求搭建全球追逃追赃平台,化被动为主动,抢占话语权。在制度建设上,要求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健全配套法规制度。这些部署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深入持久地抓好这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要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各有关单位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引,推动这项工作取得重要成果。组织开展“天网行动”,切断腐败分子后路,成为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重要一环;在国际社会主动设置议题,牢牢把握主动权,占据道义制高点。2014年APEC会议通过《北京反腐败宣言》,体现了更多中国主张,实现历史性突破。2015年从海外追回外逃人员1023名、追赃30亿元,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向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方向迈出重要步伐。在工作实践中,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有以下主要体会。
必须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是法纪问题,更是政治问题。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来看待,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这项工作放到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特别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去定位、去把握、去推进。要向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鲜明立场态度看齐,向全面从严治党的顽强意志品质看齐,把看齐的要求落到实际行动中,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权威。
必须借助内政外交大势,积极融入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对象在国外,基础工作在国内。既要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大局,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厚植党的执政基础;又要融入深化全球治理这个大局,创新外交理念,利用重要国际会议等场合高频率、全方位推动,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良好国际环境。
必须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必须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对内统一部署、协调行动,对外调动资源、加强交涉,推动各部门切实承担起各自职责,形成上下联动、内外配合、齐抓共管、合成作战的工作机制,把这项跨领域、跨部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必须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既要加大追逃追赃力度,用好重大专项行动这个主要抓手和依托,抓住“人、钱、证”等重点环节,加快与外逃目的地国签署引渡条约、建立执法合作;又要着力做好防逃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规定,加强党员干部出入境证照、出入境资金监控等方面管理,严肃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为指导,继续推进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一刻也不能放松。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部署,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工作成果。
强化组织协调,不断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反腐败国际合作和追逃追赃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作为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发挥各单位职能优势和联动机制作用,纪检、组织、政法、外交、金融和立法等机关和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以严肃问责推动责任落实,对没发现、不报告、不去追、不真追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层层传导压力。
开展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天网行动”。继续开展由“猎狐行动”、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出国(境)证照违规问题治理等多个专项行动组成的“天网行动”。推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紧盯重点国家、重点个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让外逃腐败分子无处藏身。坚持宽严相济,发挥政策的感召力,让更多的外逃腐败分子主动投案自首。
加强国际交流,深化多边双边合作。将反腐败国际合作纳入党和国家整体外交工作格局。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积极推动以公约为基础开展引渡、资产返还等司法执法合作。办好2016年二十国集团反腐败工作组会议,提前谋划、掌握主动、凝聚共识,力争取得务实成果。推动《北京反腐败宣言》落实,通过各种制度化安排促使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发挥实质作用。加快金砖国家反腐败机制建设,不断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反腐败领域的话语权。完善双边合作机制,增强成果导向意识,积极开展党际交往,加强反腐败经验交流。
健全保障机制,加大政策研究和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追逃追赃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规则、制度和法律的研究,为境外追逃追赃提供司法依据和法律武器。加强宣传舆论工作,中央媒体要主动发声,利用各种平台主动讲好中国反腐败故事,阐述中国主张,增强国际话语权。加强舆情研判,主动策划实施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工作透明度,驳斥错误言论,消减偏见误解,努力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作者: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