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今日起我省严查严惩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中国甘肃网6月1日讯 据鑫报报道 (记者 吴少华 金振华) 5月31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16年6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将持续深入为期一年的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党尕通报,截止去年底,我省机动车达到545多万辆,机动车驾驶人490多万人,道路通车里程14多万公里。汽车时代带给人们舒适和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一些负面效应,交通事故就是其中危害最大的负面效应之一。数据表明,近年来,我省交通事故中因机动车违法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总数的93%以上,特别是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强超抢会、逆向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也是导致交通秩序混乱的普遍现象。今年3月1日前,全省有92.8万辆机动车、598万起交通违法行为尚未处理。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我省重拳出击,依法严查严惩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先后组织了三次大行动分别为,严查农用三轮车摩托车无牌无证;对超速行驶、无证驾驶、强超抢会等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违法“清零”;以及集中整治酒驾醉驾统一行动。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数据显示:截止5月底,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3.3万起,占去年全年查处总量(683.7万)的59%;查处11种严重违法行为224.9万起,同比(94.8万)增加137.2%,占去年查处11种违法行为总数(287.6万)的78.2%。第一次行动全省共查处三轮汽车、摩托车无牌无证7.05万起,其中,无证驾驶1.97万起,三轮汽车违法载人523起;40天严查严惩专项行动共查处严重违法行为126万起,行政拘留7656人,是去年全年行政拘留总数(2795人)的2.73倍,刑事拘留264人。整治酒驾醉驾行动期间,全省共查处酒驾963起,醉驾298起,刑事拘留298人。今年以来的严查严惩整治行动,在我省交管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在社会上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通报数据表明,截止5月底,我省累计对73.04万辆机动车的违法进行了“清零”,占应“清零”数的78.7%,依法处理了525万条违法记录,占应“清零”数的87.8%。与此同时,我省严重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截止5底,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同比下降7.2%。其中,无证驾驶致死人数下降44%、酒后驾驶下降18.9%、未按规定让行下降12.8%、逆向行驶下降6.9%、超速行驶下降3.8%。特别是醉驾入刑实施五年来,涉及酒驾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实施前五年相比,分别下降14.4%、25.5%。交通事故多发的不利局面得到了控制。
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
据通报,在集中整治期间重点采取六项工作措施。要继续加大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酒驾、毒驾、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11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查严惩力度,坚决做到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对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在50天内处理完毕,其他违法行为在1个月内处理完毕;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对醉驾违法犯罪一律立案查处,并与检、法机关协调配合,从严从快起诉、审判;对应当注销和逾期未报废的“重点车辆”,开展“清车”行动,该报废的要全部报废,该处理的要全部处理到位,切实消除重点车辆安全隐患;在整治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电子警察、视频监控、固定测速、区间测速、移动测速、查缉布控等手段,对省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路、城市道路进行全路段、24小时全时段的监测查控,并依法进行处罚;同时,要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和典型曝光,让交通参与者“不想为”。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举报的视频、图片以及书面文字材料等,在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的前提下,一经查实将给予100至1000元的奖励。
与此同时,要严格规范道路交通执法,让路面管控“无缝隙”。执法部门将采取守点、巡线、控面等方式,提高路面执法管事率,即可拦截范围内的交通违法行为,对不听指挥逃离的违法车辆;对高速公路技术监控固定的超速、占用应急车道、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对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的,一律按照法律规定严惩严处。同时,要加强中心城区交通管控,严格管理电动车、寄递物流车辆和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切实强化农村道路安全管控机制,省上将对全省1228个乡镇交管站站长进行培训,市、县两级分别对乡镇交管员和劝导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劝导、纠正、制止和报告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水平。同时,公安交管部门将组建执法小分队,严查农村面包车超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运输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另外,要严格落实“两客一危”车辆登记报备制度,让交通管理“无盲区”。应用甘肃省“两客一危”车辆登记报备及安全监管系统,对省内“两客一危”车辆全部实行报备监管制度,对外省籍重点车辆进入我省前,实施提前申报制度,落实车辆登记报备及安全监管措施。全面启动省际执法服务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警务室,落实外省长途客车进入我省境内道路全程监控定时停车休息措施,严防因疲劳驾驶酿成大的交通事故。发布会上还分析了我省前5月发生的12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特点。从事故发生的道路类型看: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41.67%。从时间分布规律看,夜间发生大事故的风险较高。占事故总数的58.39%。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一是12起事故均与超速行驶有关。醉酒驾驶、过度疲劳继续驾、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不按规定会车导致事故。
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定》(甘政发〔2010〕31号),建立“全民举报、社会监督”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长效奖励机制,营造“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的氛围。
根据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甘肃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等要求,我省确定的举报的违法行为包括13大类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标准最高达到1000元。
举报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奖励500元;举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奖励300元;举报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奖励300元;举报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奖励500元;举报挪用、转借或者套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的,奖励500元;举报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奖励200元;举报驾驶运载危险物品车辆违反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奖励500元;举报驾驶走私、被盗抢机动车的,奖励500元;举报非法改装校车的,奖励1000元;举报校车超员不足20%的,奖励200元;校车超员超过20%的,奖励300元;举报驾驶货车或者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校车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奖励500元;举报饮酒、醉酒后驾驶校车的,奖励800元。举报其它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100元。
公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提供的视频、微信、图片及文字材料,应当清晰准确反映机动车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车身颜色等特征。凡在我省境内发现上述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均可选择拨打110、122和高速公路12122报警平台以及公安机关公布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提供手机“随手拍”、车载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资料进行举报;还可以通过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以及书面、信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在查清举报违法事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事宜通知举报人。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银行、邮政汇款等方式,及时将奖金汇寄至举报人;也可以直接派员送达或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多人举报的,根据举报线索的重要程度、先后顺序按百分比分配奖金。公安机关要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具体举报情况。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