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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将确保在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6-05-23 08:09:27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作者: 责任编辑:雷轶涵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我省将确保在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两个确保”。“十三五”前两年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后三年抓好巩固提高和冲刺扫尾工作,到2020年,确保全省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75个贫困县(含17个插花型贫困县)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实现“六有五通”。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专业合作组织、有互助资金协会、有标准化卫生室、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新村新貌,通沥青(水泥)路、通安全饮水、通动力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

  中国甘肃网5月28日讯 据甘肃经济日报报道 (记者 吕霞)5月20日记者获悉,省委、省政府于近日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我省将确保在2020年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等总体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实现“两个确保”。“十三五”前两年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以上,后三年抓好巩固提高和冲刺扫尾工作,到2020年,确保全省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75个贫困县(含17个插花型贫困县)脱贫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两高于、一接近”。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六有五通”。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有特色富民产业、有专业合作组织、有互助资金协会、有标准化卫生室、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新村新貌,通沥青(水泥)路、通安全饮水、通动力电、通广播电视、通宽带网络。

  对此,全省将规范完善全省精准扶贫施工图、任务书、时间表,实施脱贫攻坚“853”挂图作业,做到“平台8个准”“村级5张图”“户户3本账”,即大数据平台对象识别认定、家庭情况核实、致贫原因分析、计划措施制定、扶贫政策落实、人均收支核查、对象进出录入、台账进度记录“8个准”;村级绘制贫困人口分布、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统计、贫困村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贫困户脱贫目标任务、贫困人口进出动态统计“5张图”;贫困农户建立脱贫计划、帮扶措施、工作台账“3本账”,解决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确保项目、资金、力量精准帮扶到位,提高脱贫攻坚精准管理水平。

  到2017年实现新增“两后生”和贫困地区有需求的劳动力全部得到培训;2020年每个贫困家庭有培训需求的劳动力至少有1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掌握1门致富技能,实现技能提升培训全覆盖。全面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建立健全贫困农民创业激励机制,树立创业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同时,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

  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即时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落实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与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建立一对一帮扶关系。2016年实现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全覆盖。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坚决刹住“穷县富衙”“戴帽炫富”之风。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双联干部和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市(州)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对县级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组织调整或问责。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严格执行“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实施办法,明确市、县、乡、村各级对脱贫结果认定真实性的责任,着力防止和根除“虚假脱贫”“数字脱贫”问题。对于违反贫困退出规定,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准确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较低的,纪检监察和审计、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的,由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市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特别要对故意弄虚作假、授意编造脱贫数字、出具虚假文件材料、指使数据造假,让贫困人口“被脱贫”的现象,按照“4342”脱贫验收责任体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给予调整职务、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雷轶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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