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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饭馆用餐区禁用燃气灶具

2016-05-17 08:16:22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饭馆用餐区禁用燃气灶具

  中国甘肃网5月1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张云)记者从兰州市安委办获悉,兰州市印发《兰州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5月至10月分三阶段,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5月起不再核发这三种危化经营许可证

  根据《兰州市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本次重点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凡是未取得相关许可进行储存、销售、运输这三种危险化学品的,要一律关闭和取缔,对相关人员要从严处罚。自5月份起对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不再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经发证的要重新进行资格审核,各县区不允许批准核发上述3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经核发的要于6月30日前收回许可证,取消经营范围。

  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安全整治

  兰州市还将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并依法取缔所有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的企业或单位、未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和押运人员。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加强对城镇地下燃气管网、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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