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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天路费”是为保护环境谁信?

2016-05-12 10:26:17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环保督察进行时-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甘肃【专题】

  刘鹏

  5月1日起,河北张家口张北县的“草原天路”成为收费公路,过往车辆收取每人50元的门票,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热议。张北县旅游局相关负责人对此回应称,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的核心范围,是道路两侧一公里区域,收费不是针对道路,但为了保护道路两旁的环境,需要对道路进行限制,而收费能起到限制车流量的作用。

  (5月11日《新京报》)

  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草原天路”收费首先需要说清楚的是“50元是个什么费”?如果是过路费,即针对公路收费,其明显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对此,《公路法》等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是景区门票费,或者是“环境保护费”,就不仅要合法合规,合乎程序,得到批准,而且同时也不能封路,更不能影响过路车辆的通行,否则就是非法设卡。

  按说,这些本是极其简单的法律常识,也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与规范。然而遗憾的是,从规划到准备收费,从听证到5月1日起正式收费,张北相关方面似乎并没有理顺相关行政行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公路过路费、景区门票费、道路维护费、保护环境费,每一次给出相关回应,都难以摆脱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程序,甚至是严重违法的质疑。

  特别是,在舆论哗然之后,张北县旅游局又给出了一个“保护环境”“限制车流”的说法。如此解释,与“汽油涨价是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一样,不仅没有说服力,而且荒诞不经,同时也没有能够解释清楚“谁给的权力”“法律依据是什么”等问题。

  其实说白了,并不是张北县相关部门不懂法律,而是得了“红眼病”,企图设卡创收、围栏卖景,醉翁之意在于旅游经济。面对公众的质疑,一再找借口解释,甚至连“保护环境”这样的理由都拿了出来,这明显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草原天路”收费不合情、不合理,犯了众怒,违了民心,逆了民意。面对质疑,张北县当事方面,本应知错即改,取消收费或者改变收费方式,但却一再找理由找借口为自己打掩护,让人遗憾与痛心。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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