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共同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
临夏州宗教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纪实
美丽的大夏河畔,各民族亲如兄弟,和谐相处,组成了河州大地最靓丽的风景线。
在临夏这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方。民族工作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而宗教部门便是其中关键的纽带。
多年来,临夏州宗教局准确把握多宗教、多教派、宗教地位重要的基本州情,立足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战略高度,以全面做好宗教工作为己任,坚持不懈地落实依法管理,完善服务引导,推动载体创新,切实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凝聚了智慧力量,营造了良好氛围。
统一思想筑牢基础
自开展创建全国“两个共同”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活动以来,州宗教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长、州伊协、州佛协、州道协会长组成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得力人员开展具体工作。并根据省州创建安排部署,制定了《州宗教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实施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主要目标、具体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靠实了责任,努力做到各环节的具体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并将创建工作与全州宗教重点工作有机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在坚持抓好经常性政治、业务学习的同时,该局在每周二的集体学习中,把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并在深化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知识问卷答题,加强了全体干部职工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政策保障互促互进
州宗教局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宗教事务管理的新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事务,以提升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水平为目标,着力构建完善依法管理、社会管理、民主管理、自我管理“四位一体”管理模式。
在认真贯彻省上《关于进一步加强伊斯兰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州实际,跟进出台《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管理办法》,着力加强关键环节的依法管理,以严格具体的制度规范宗教事务。
在加强依法管理的基础上,州宗教局认真开展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考核发证工作,实行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管理,规范教职人员跨区域任职程序,全州教职人员做到了持证上岗、任前审批。全面建立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制度,对宗教活动场所的满拉、僧尼、道徒实行定编定员、动态管理。认真贯彻《甘肃省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将大型宗教活动纳入审批管理,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和“谁举办,谁负责”的要求,加强现场稳控和管理服务,确保大型宗教活动平稳有序,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大局得到有力巩固。将宗教活动场所作为基层社会单元,纳入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活动,加强对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的教育引导和宗教引领,从思想上认清危害、保持警惕、自觉抵制,维护我州现有宗教格局。载体创新增添活力
始终着眼于发挥广大宗教界人士和各族信教群众的特殊优势和积极作用,齐心协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发展,立足州情、把握规律、精心设计,每年创新设计1—2个活动载体,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通过开展以“比贡献、比规范、比和谐,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内容的“三比一促”活动,动员和引导宗教界人士规范场所管理、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团结和谐、服务转型跨越,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争做管理民主、服务社会、维护稳定的先进典型。并开展以“百所宗教活动场所和百名宗教界代表人士参与“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为内容的“双百双联”活动。坚持党政引导、自愿参与的原则,宣传惠农富民政策,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力所能及地兴办实事好事,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通过开展以“讲尊重、讲包容、讲人文关怀”为内容的“三讲”活动,积极引导宗教界不断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着力促进不同宗教、不同教派、不同门宦及内部的和谐,宗教与社会的和谐,涌现出了一大批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先进典型,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宗教界的新气象,唱响了同心同向助推转型跨越的好声音。为更好地总结经验、选树典型、示范带动,州上结合“三比一促”活动,制定“三比一促”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及考核办法,实行动态考评激励机制。开展了以“和谐寺观教堂”创建为目标的考评表彰活动。
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发展。全州广大干部群众以拼搏进取的精神,保持苦干实干的作风,把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共同谱写民族团结新篇章。(记者 马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