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公布
再生育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省内需要跨县核实婚育信息的,
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需要跨省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制图:杨加丽
中国甘肃网5月3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首席记者 田小东) 为确保稳妥有序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研究制定了《甘肃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细则》,并于2016年4月29日省卫生计生委委务会审议通过。
生育登记服务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须在怀孕前后,到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有条件的社区也可办理生育登记、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并按月及时向乡(镇)、街道反馈登记情况。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但未经登记生育子女的夫妻,应及时补办生育登记,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
●生育登记可委托他人办理。
●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服务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生育登记表,并提交夫妻双方近期2寸合影照片1张。夫妻生育后补办生育登记的,需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再生育申请审批办理程序及需要的证件材料
●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发放生育保健服务证。对不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要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因子女病残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报市(州)病残儿医学鉴定组鉴定,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鉴定结果审核批准。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因子女病残经批准再生育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后继续申请再生育的,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原鉴定结果审核批准。
●夫妻办理再生育申请须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夫妻双方近期2寸合影照片1张。
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申请审批
●生育登记服务可在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进行登记。
●依托国家卫生计生委PADIS和甘肃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通过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之间信息协查获取流动人口婚育信息。
●省内跨县流动人口婚育信息核查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跨省的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申请再生育审批的在其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后,予以办理。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特别扶助制度。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规定获得扶助。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不再纳入扶助范围。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一次性补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年老夫妻住院护理补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按规定给予住院护理补助。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不再纳入补助范围。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在2016年1月1日后不再生育的,符合条件的纳入国家或省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农村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夫妻,不再纳入扶助范围。
继续实施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在我省实施“少生快富”工程的地区,对按政策可以生育二孩、三孩而自愿少生孩子的按规定获得奖励扶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自愿生育一孩的不再纳入奖励扶持范围;按政策可以生育三孩而自愿生育两孩的按规定获得奖励扶持。
●省级农村双女家庭一次性3000元奖励。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省级农村双女家庭一次性3000元奖励政策停止执行,不再发放《二女户父母光荣证》。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符合条件的农村双女家庭按规定获得奖励。
为符合政策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服务
●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教育等各项政策和知识的免费咨询。
●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术后随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服用叶酸、计划生育药具领取及不良反应诊治等免费服务。
●怀孕后建立母婴健康档案、孕产妇保健、0-6岁儿童保健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等国家规定的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农村户籍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
●免费领取生育保健服务证,并凭证到社保部门办理生育保险报销事宜。
●不再要求开展强制性环孕情服务,对自愿接受环孕情服务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
●经批准免费进行复通手术的夫妻,可在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手术。所需经费依照省人民政府有关提供免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项目与费用结算标准的规定执行。
方便群众办证的措施
●夫妻办理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申请审批的,能够通过全员人口数据库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结婚证之外的其他婚育证明材料。
●对婚育情况一时难以核实的,由夫妻双方对其真实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填写生育登记承诺书或再生育申请承诺书)后,予以办理。
●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申请审批办理时限。生育登记服务原则上应一次性办结,特殊情况须进一步核查信息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流动人口按“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申请审批”的规定执行。再生育审批办理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省内需要跨县核实婚育信息的,办理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需要跨省核实的,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