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实施方案出台
月营业额少于3万元农家乐免征营业税
中国甘肃网4月1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张万宏 实习生 汪文旭) 日前,省发改委、省旅游局等部门印发的《甘肃省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推进旅游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建成500个专业旅游村,并将实行税费优惠。对从事“农家乐”、观光农业等旅游行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小于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
《方案》提出,开展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在全省建档立卡的6220个贫困村中,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选择具有良好旅游资源和旅游产品的贫困村,作为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精准施力,因地制宜,确保旅游扶贫取得实效。选择旅游资源禀赋好,靠近成熟景区和线路,相对集中连片,且通过旅游帮扶能尽快见效的贫困村,列入国家乡村旅游扶贫试点村优先启动实施;选择具有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养生保健、红色经典等不同开发前景,且基础条件相对具备,通过适当的旅游帮扶可较快打造特色旅游产品的贫困村,纳入省级统筹逐年分批实施。到2020年,全省建成专业旅游村500个以上。积极鼓励乡村旅游创业就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旅游项目开发。
《方案》明确提出,改善乡村旅游环境,在保护重点村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切实改善重点村道路、步行道、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应急救援、游客信息等服务设施。各地要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优美的自然山水,开发以绿色景观和田园风光为主题的山水生态观光型乡村旅游;开发以住生态屋、吃养生餐、喝长寿水为主题的养生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依托丰富的农、畜、牧业生产资源,开发以“吃农家饭、住农家院、干农家活、摘农家果、品农家乐”为主题的农业观光体验型乡村旅游;依托浓郁的民族文化和独特的乡村民俗资源,开发以民俗风情、民族文化节庆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为主题的民俗文化体验型乡村旅游;依托光辉灿烂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以“走红军路、吃红军饭、唱红军歌”为主题的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红色旅游。依靠当地的能工巧匠、民间艺人,采取定点生产经营、公司+农户+互联网等方式,加大当地传统手工艺品的加工、生产和销售力度,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品牌。加强对当地丰富的传统风味食品、药用保健品、土特产品的深加工、贮藏、保鲜、提炼,拉长乡村旅游商品产业链。鼓励支持贫困村有机绿色农产品销售到宾馆,将贫困村的旅游点纳入到旅行社的旅游线路之中。
《方案》还明确,我省将实行税费优惠。对从事“农家乐”、观光农业等旅游行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小于3万元的,免征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甘肃省教育附加。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旅游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乡村旅游开发并在农村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税费方面按规定给予优惠。同时,对纳入全省规划实施的500个重点村,要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及各类经济实体投资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产品开发、商业网点、服务接待设施以及交通运输等项目的建设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