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甘肃网 > 甘肃新闻 > 市州播报 > 兰州 正文
投稿

兰州市所有建设工程排查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2016-04-19 08:26:12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金琼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兰州市所有建设工程排查安全隐患后方可复工

  中国甘肃网4月19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徐静雯) 4月18日,记者从兰州市城乡建设局获悉,为确保全市房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起好步,开好头,兰州市安质监站近日分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等五个片区在全市范围内召开“兰州市建设工程在建项目复工动员大会”,全市150个房建项目的730位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动员会。

  动员大会从多个方面对工程各参建单位作出要求、部署。首先,所有项目复工前,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到岗履职,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取得从业资格证,现场施工方案及监理方案审批手续必须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有专项方案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扬尘管控“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落实复工前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尤其是要加强深基坑支护、高支模、脚手架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消防以及生活区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最后,在建工程必须按规定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各监督科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发放《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文章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责任编辑:金琼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甘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甘肃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931-8960109 技术服务:0931-8960711 网上投稿
网站简介 | 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中国甘肃网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