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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保外就医期间强奸幼女服刑人员获刑7年

2016-04-15 10:56:21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 责任编辑:刘华男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原标题:保外就医期间强奸幼女服刑人员获刑7年

  中国甘肃网4月15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宋芳科 实习生 贺普) 因患精神分裂症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何某面对回归社会的机会,不思悔改反而趁机强奸了一名放学后独自回家的10岁小姑娘。2016年4月13日,定西通渭县人民法院公布这起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判决。

  被告人何某于1997年6月24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经多次减刑,其刑满日期为2016年3月4日。2013年5月1日因患精神分裂症需保外就医,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2015年9月14日18时许,无事闲转的何某见附近一小学女学生妞妞(化名)放学后独自回家,即产生强奸的念头,并尾随到一僻静路边时,将妞妞诱骗至路旁一玉米地里,采用语言威胁的手段,将刚满十岁的妞妞强行奸污。同年10月14日,经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鉴定,何某目前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何某采用威胁手段,强行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何某虽患有精神分裂症,但经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所鉴定,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故应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何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何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新罪,应和前罪未执行完毕的刑期数罪并罚。据此通渭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何某构成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7个月,和未执行完毕的抢劫罪、盗窃罪的余刑(有期徒刑196日)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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