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将对全体农村居民提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
长期卧床患者 月享上门巡诊8次服务
中国甘肃网4月1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首席记者 金奉乾)为了让全省农村居民得到质优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4月13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指导方案”)。
甘肃省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农村居民,签约服务主体是在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经乡村医生资格考试合格的乡村医生。
8类人享签约
1.重点关注65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留守老人)
2.慢性病(特别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患者
3.学龄前儿童
4.孕产妇
5.精神病患者
6.晚期肿瘤维持治疗的患者
7.生活不便的残疾人
8.长期卧床者以及其他有签约服务需求的农村居民
服务内容
●基础服务
基础服务内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涉及家庭和个人的服务,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基本医疗服务: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健康咨询服务,疾病康复指导、转诊服务等
基础服务包费用由政府承担,除按照规定须单独收费的药品、检查等收费项目外,不再向服务对象收取服务包费用
●特需服务
特需服务是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群体,提供不同档次的健康咨询、诊疗、宣讲、指导、保健、体检等服务包
特需服务以知情、自愿、自费为原则,服务包分为初级包、中级包、高级包三大类
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加重群众负担,不高于同类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制定基准价,最终价格由服务主体与对象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服务项目
65周岁以上老人的服务内容:
提供常见病预防指导,二类疫苗接种建议
提供中医保健指导,每年不少于2次
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包之外增加全胸片检查每年1次;
对空巢老人每月探望1次,并将健康信息发送到指定的1名亲属手机上
对常见老年性疾病、意外伤害提出防范建议。服务项目为全胸片检查,每月探望1次
恶性肿瘤患者的服务内容:
联系县内专家会诊及住院,每月上门访视不少于1次
每2个月提供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能、肝胆B超检查各一次
提供临终关怀医药服务技术支持等
恶性肿瘤患者的服务项目为上门巡诊8次,尿常规检测6次,血常规检测6次,肝功能检测6次,肝、胆B超检查6次
长期卧床患者的服务内容:
加强健康宣传和指导,每月上门访视不少于1次,并将健康信息发送到指定的1名亲属手机上;指导家属正确擦洗、翻身、防止褥疮;每季度提供血常规、尿常规检查各1次;每季度提供中医适宜技术服务1个疗程。长期卧床患者的服务项目为每月上门巡诊8次,血常规检测4次,尿常规检测4次,中医适宜技术服务4个疗程。
服务形式
签约主体应为服务对象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为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
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在村卫生室条件和能力不及的情况下,要及时为服务对象提供转诊服务,联系、预约上级医院的门诊挂号和住院床位,并履行转诊手续;
签约形式是以户为单位,与选定的村卫生室及选定的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也可以由重点人群个人单独签订。为确保履约质量,每名村医签约服务的对象原则上不超过1000人,其中中级包及以上服务对象(或重点人群)不超过300人。签约服务实行限时缴费、统一生效时间。服务对象与村卫生室及乡村医生按自然年度签约,一年有效,费用收缴可与新农合个人缴费同时进行;
在签约服务过程中,因服务对象隐瞒病史信息、不执行村医制定的防治方案、不遵医嘱而影响服务质量以及因病情超出乡村医生诊疗水平和能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由服务对象承担。
保障措施
原则上将50%以上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并按照任务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向乡村医生拨付相应经费。鼓励各地将劳动密集型服务任务尽可能委托乡村医生承担,并提高政府补助相应经费比例。在有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健康管理团队和乡村医生共同参与服务的村卫生室,可将签约的基本医疗和个性化延伸服务项目扣除服务成本后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于签约村医的技术劳务性补偿。服务对象对本村乡村医生服务不满意,或本村乡村医生不具备资质、能力等情况下,可以试行与邻近村卫生室开展竞争性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