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南获1200万元大气污染防治奖励
2015年,甘南州全面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围绕治理、建设、管控、执法、督查五大攻坚战,采取减煤、抑尘、治源、禁燃、控车、问效等六项核心治污措施,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及特控目标任务,获得省环保厅大气污染防治奖励资金1200万元,名列全省第二。
据测算,甘南州合作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2天,超过目标任务37天,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值为79微克/立方米,低于特别控制目标值2微克,在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和优良天数排名中均为第二,仅次于陇南市。(记者 包文文)